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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还款方式有“后悔药”吃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0:01

住房贷款“等额还款方式”和“等本还款方式”,消费者于今已是耳熟能详。对于已经贷款的客户来说,在真切地了解了两种还款方式的特点之后,还有没有后悔药可以吃买呢?
为了给广大按揭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将正式开始受理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变更业务。据了解,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于2002年5月就推出了该项服务,并在“个人住房贷款八项售后服务措施”中明确列出,具体要求中借款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还款方式变更,较之于工行在借款期内还款方式只能变更一次的要求宽松许多。
 此外,上海银行也于1997年就设立了该项业务,但并未向外界作宣传,虽然银行并不鼓励客户变更还款方式,但数据库在建立之时就有此选项。
 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同时也称,虽然他们应客户需求设立了该项服务,但由于更改还款方式涉及到合同的变更和银行庞大数据库系统的修改,对客户来说手续繁琐,银行也因此增大运营成本,所以也不鼓励借款人频繁更改借款方式。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则称还贷方式变更业务尚在讨论中,何时出台还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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