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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宅基地建“小产权房”属违法行为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1:53:13

  为扎实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维护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海口下发了严禁非法占地、买卖集体土地等土地违法行为的通告,擅自使用宅基地及集体土地以联营合作等名义建设“小产权房”行为视为违法违规。

  据介绍,海口严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非法占用、买卖集体土地等土地违法行为。凡有下列情形的均属违法违规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未经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通过承租、承包、联营、合作等以租代征方式使用集体农用地从事非农业建设行为;擅自使用宅基地及集体土地以联营合作等名义建设“小产权房”行为;未经合法批准,通过买卖、租赁、联营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未经合法批准,以“建设新农村”、“建设文明生态村”等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进行商业开发的行为;私自转让、倒卖宅基地的行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私分宅基地的行为;以兴建农庄、观光农业等为由,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从事非农建设的行为。凡在非法占用或买卖所得的土地上施工建设的,自1月25日起立即停建,如继续抢修强建,将予以强制拆除。非法占用、买卖集体土地等土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非法占用毁坏农用地罪、非法倒卖转让土地罪及非法批地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王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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