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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推行征地拆迁风险评估机制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7:39:35

  本网讯 (王 莉)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和推进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将信访维稳风险评估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重点推进落实征地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通知》要求,对未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未按要求实施,进而引发严重不稳定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和批评教育,或进行责任倒查,并按有关规定实施问责。明确了涉及农民土地征收征用、拆迁、补偿、安置,涉及较大范围群众利益的重大土地权属调整变更、国土资源民生工程实施、重大土地资产处置、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及矿业权设置出让等五项评估事项。当前,重点推进落实征地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涉及被征地农民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征地实施和重大决策、政策出台,都必须纳入风险评估范围,加强风险预测评估,从源头上防控因决策不当、时机不成熟、操作程序不规范等引发群体性利益矛盾的产生。

  《通知》明确,风险评估应当坚持依法、民主、科学评估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在评估的责任主体上,由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按职责权限组织开展评估;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责事项,由国土资源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组织评估或指定评估责任部门。

  《通知》还强调,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或规范完善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具体实施办法。省厅将加强督导检查,加强业务培训和考察交流,着力推动和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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