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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价格要公示7天 北京拆迁补偿参照市场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19:35

今后,北京拆迁的货币补偿,将全面实行新标准,补偿金额将参照市场价评估确定。北京市住建委昨天(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拆迁区域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必须公示7天。该《意见》已于本月15日开始实施。

对评估存疑可申请技术鉴定

今年4月,西城区西长安街的拆迁中,首次试点根据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对被拆迁人进行货币补偿,补偿基础价格定为3.07万/建筑平米。

此次,该方式将在全市实行。新规中确定,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参照近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评估确定。

如果被拆迁人对补偿结果有异议,新规中也确定了其相关权利。“评估机构要先评估确定整个拆迁区域内的补偿基准价格,这个基准价格要在拆迁范围内公示7天,由评估机构在现场说明,听取各方意见。当事人如果对基准价格有异议,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此外,被拆迁人收到分户评估报告后,如果有异议,也可以向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或者另行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仍有异议,还可以向专家委员会提出技术鉴定申请。

拆迁户选政策房优先配租配售

按照昨天发布的新规,住宅房屋的拆迁中,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房屋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对于选择房屋安置的,拆迁双方可以按照目前拆迁的相关规定,实行产权调换并结算差价,也可以按照原住房面积实行房屋置换。

如果拆迁户是困难家庭,选择申请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来安置。区县住保部门要在搬迁期限内,在拆迁现场受理、审核、公示。对于符合条件的,将优先配租、配售。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北京拆迁将进一步加大房屋安置的力度,拓宽房屋安置渠道,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

拆迁补偿标准将明显提高

业内人士称,拆迁成本提高必然推动房价升高

对于《意见》中确定的“市场比较法”,业内人士表示,按照这种方法,补偿的价格标准将比以往有明显的提高,这不但会更符合北京当前的实际,而且也会使“老大难”的拆迁问题更容易解决。但即使实施新办法,也不可能让所有拆迁户都满意。

据一位评估专家介绍,以往,北京也是分区域、地段,有不同的补偿价格标准。“但这个标准一方面是几年前的,与北京目前的地价、房价不适应,并且这个价格标准过低。因此基本没有实际操作性,最终补偿价格还是拆迁户与开发商协商确定。”

拆迁成本是土地一级开发中的主要部分。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表示,拆迁成本提高必然带来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提高,一级开发成本要占地价的60%至70%,而地价占到房地产成本的一半,“因此可以说,拆迁成本增高必然推动房价升高。”

西长安街试点“市场价”

4月1日,西长安街沿线单位拆迁正式拉开序幕。作为北京市的试点,拆迁首次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对被拆迁人进行货币补偿。

据介绍,西城区此次引入了三家评估公司进行先期评估。根据测算,本次拆迁区域内所有住宅房屋的补偿基础价格确定为30706元/建筑平方米,各户因其房屋结构、朝向及装修情况不同略有差别。而按照以往的补偿标准则为8800元/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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