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产问答 >> 物业管理制度 >> 租房指南 >> 正文

租房合同的履行中受到阻挠怎么办?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25:57

我承租了当地军区招待所的房屋一间,合同期为两年,在将近一年时军区招待所将我这间房屋连同其它房屋共十一间租给了一个政府办事处,他们签订的合同是我合同期满后,将我的这间房屋归还给他们,请问在这种环境下我还有没有承租这间房屋的权利了,另外我的房屋现在没有到期,这个办事处的势力很大,办事处的主任托派出所的人想把我赶走,所以来查我的<治安证>,我去办还不给我办,派出所的人让我离开这个地方,否则,把罚款交了才可以办,实在没有办法了,我决定离开这,可是军区招待所又不让我离开,说我的合同期不到,让我赔偿军区招待所的损失.他们将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可办事处的主任却说,这间房屋他们还在交租金呢招待所收的是双倍的租金,请问老师在这个纠纷中我该怎么办.  

【解答】 你是否办理《治安证》与承租该房并不存在直接的冲突。你与军区招待所的租赁合同应继续有效,如果你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租赁房屋的治安许可证,则公安机关有权依法予以一定的处罚并纠正违法行为。  军区招待所与政府办事处的租赁合同中有关你承租的那间房屋的部分应属于无效,不过这个问题应当由军区招待所和政府办事处来解决,与你没有直接的关系。如双方起诉,你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详细请咨询房产纠纷律师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