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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物业可制止业主擅挖地下室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51:17

朱先生问:我是一家小区的物业公司经理,在物业服务过程中遇到一位住在一楼的业主擅自挖地下室,盖地下车库,还要修建电梯,直接通到地下。我们能出面制止他这种行为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解答:根据物权法新的司法解释,业主或其他行为人(包括承租人、借用人等)不得进行损害房屋承重结构等行为,像朱先生所说的一楼业主擅自挖地下室盖车库属于拆改承重结构,对于这样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均可对行为人进行制止,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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