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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墙”应当建--点评物业纠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7:31

(来源:2007年2月1日新闻晨报) 分家墙”建又拆新老小区是“一家”?

老住户担心权益受损不肯\"独立\"新业主感觉缴费较多有欠公平

  □周夏莹 晨报实习生洪俊杰
  一堵围墙的两边紧挨着两个住宅楼盘,新业主欲建起隔离墙与相邻小区划清“楚河汉界”,而老住户却反对分家,集体将墙推倒。一堵围墙集中了两边业主的矛盾,而问题的症结却在于,他们是否属于一家?笔者昨天了解到,华一新城小区早期开发建成,经过4年后,不同房型、不同格调的楼宇紧挨该小区拔地而起,也就是现在的同济华城。华城业主表示,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显示,两个小区用围墙隔开,完全独立。而华一的业主则拿出了1999年的规划图纸,证明两边应属一体。


  昨天下午,笔者在现场看到,围墙位置已经种起了一排矮灌木,一条新砌的4米宽道路贯通了两个小区。相关法律人士表示,在符合政府土地规划的情况下,完全存在独立的物业区域。两个楼盘分期开发,建筑设计、设施设备等也都完全不同,应该相对隔绝。


  相邻小区紧密相连
  购买了同济华城小区住房的叶小姐最近有点郁闷,因为在临近交房时她发现隔壁的华一新城小区与自己小区间的隔离墙被推翻,两小区连成了一体。两个小区目前属于同一个物业管理公司,相对于华一新城,同济华城的业主表示,自己需要支付每平方米高出1元多的物业费。管理费用不一,而公共设施却要平等享用,有欠公平。
  昨天下午,笔者在同济华城的大门口吃了“闭门羹”。随后,笔者转道相邻的华一新城,发现两个小区紧密相连,原有的围墙位置现在仅剩5块砖高的墙根,还有一排一步便能跨过的矮灌木丛。一条新砌的4米宽道路,将两个小区完全贯通,随之设立的便是路边的保安岗亭。


  居民告诉笔者,这条道路两三天前刚刚建成。从这条通道进入华城,笔者没有遇到岗亭内保安的阻拦。业主表示,在与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所附的小区平面图中,根本不存在这样一条道路。
  “分家墙”遭遇强行拆除
  去年,还未建成的同济华城由于施工需要,临时拆除了与华一新城之间的围墙,而当开发商打算在原墙位置再砌新墙时,却引发华一新城居民的反对。“这堵墙只要砌起来,我们就拆。”居民蒋先生义愤填膺地说。“我们本来就是一个小区,怎么能用墙隔开。”业主王先生表示,居民拆墙纯属维权。按照当时的规划图纸,两个小区应属于一体,并且开发商承诺,今后新建楼宇的配套设施,华一居民可以共享。而目前,华一新城内除了居民楼之外,没有任何配套的休闲娱乐设施。居民担心,一旦围墙立起,享用配套设施的权利将被剥夺。
  同济华城业主表示,在与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中,其附件的小区平面图上根本就没有现在的4米通道,而购房时的微缩模型图中,则明确显示两个小区之间有围墙相隔。而华一新城的小区居民则拿出了1999年的规划图纸,上面明确显示新旧小区之间将有一条4米宽的机动车通道。
  目前,同济华城开发商已贴出公告,表示经政府规划部门的确定,两个楼盘同属一个小区,承诺开通道路之后,在小区交界处种植绿化,但高度控制在1米以内。

[律师观点]
两个小区应相对隔绝

  “两个小区应该是相对隔绝的。”上海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黔林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规划管理部门对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要求是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即便是统一的规划,也并不意味着只能建成一个独立的小区。因此,关键要看这两个小区的配套设施设备是不是共用的。而从目前来看,这两个小区的配套设施设备应该无法共用,应当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同济华城的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上,明确附有小区平面图,如果通道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则属于开发商对小区规划的擅自变更,也就对业主构成了违约。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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