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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盱眙:两亩承包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18:52:36

  案情介绍

  1998年全国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家住盱眙县盱城赵岗村的葛某一家四口人得到了9.4亩的土地承包权,承包期限为30年。

  2002年盱眙县盱城镇赵岗村村民委员会对土地进行调整时,征求葛某意见,葛某表示女儿葛英已出嫁,儿媳妇已嫁入,土地不增不减,仍保持四个人土地不变。但是葛某和村委会没有征求他的女儿葛英的意见,在2005年10月30日的盱眙县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书上葛家的四人当中有儿媳妇方某的名字却没有葛英的名字。

  然而谁也未曾料到,10年后,曾经的一家人却为了土地的归属问题到县法院打起了公司,父女兄弟对簿公堂。

  话还得从2000年说起,当时葛某的女儿葛英刚刚出嫁了,俗话说的好“嫁出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葛英自从2000年结婚后日子也不太好过,家中依靠丈夫常年打工维持生活,刚刚能解决一家人的温饱。这个时候,葛英想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的土地,遂就在2006年起多次向父母弟弟提出要回自己的那份2.35亩的土地,想搞养殖肉鸡。然而这个时候不是向她所说的那么简单。

  葛英和娘家人就土地的问题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打起了“口水仗”,后经过村组、乡、县调解组织的多次调解未成,曾经的一家人到县法院打起了官司。这一下在当地就“炸开锅”了,当地老百姓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大家感觉不能理解父女兄弟反目成仇对簿公堂。

  法院判决与依据

  近日盱眙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在调解未成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判决葛英享有2.35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正如该院民一庭的庭长姚月梅所说的那样:从情理上来说不太理解,但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要维护葛英的合法权益,不能剥夺葛英的土地经营承包权。这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在当前农村具有典型性也是非常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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