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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窍妙”多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57:14

 购买商品房是一个复杂而又“艰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买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疑难杂症,甚至是陷阱,买家如果不想靠碰运气才买到一套没任何问题的房子,第一步就是要察看读懂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图点击放大)。

  不少买家都知道,买商品房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往往只是“水过鸭背”———看过就忘,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里的种种“窍妙”一无所知,从而掉进了发展商有意无意设置的陷阱里。

  其实,政府对楼盘发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里有很多具体而严格的规定,如果发展商严格遵照规定来发售物业,买家的许多合法权益都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例如:政府规定楼盘的高层建筑要建到七层以上才能预售,多层建筑要完成三分之二才能预售;开发商要交齐预售部分的地价才发给预售许可证;预售房款必须专款专用等等。政府就是从预售许可证开始就替购房者对开发商进行把关和监督的。一个楼盘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明了该楼盘有否达到最基本的发售条件。

  楼盘有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张“出世纸”便可公开发售了,但这张“出世纸”还包括了许多丰富有用的信息,个中“窍妙”是非行内人所能了解得到的,记者采访了专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的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副处长刘志伟,如何读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听刘志伟的“教路”。

  1、复印件无效

  政府规定楼盘只有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可公开发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售楼部里显眼的位置。而且,这个预售许可证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有一些发展商借口说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原件悬挂在售楼部容易丢失,而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其实却在复印件上做了手脚,欺骗买家。从今年三月一号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增发了副本,正本与副本之间的区别只是副本上多了“副本”字样,其所有内容、大小、颜色完全一样,而且都是过了塑的。发展商就算不便展示预售许可证正本,也可把副本悬挂出来,再没借口不悬挂原件了。

  2、附图必须同时悬挂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除了正证外,还有一个附图,正证对预售项目进行文字说明,附图则是项目平面图,上有楼盘的规划平面图,并用红笔把预售房屋的位置勾勒出来,楼盘周边的规划路也有标示。买家认真查看附图,便可全面了解楼盘的规划状况,无良发展商也无从欺瞒买家了。如故意隐瞒有规划路经过小区的情况也就不会发生了。

  在预售许可证的正证上,有这么一行字:“本证使用时须附上项目平面图,并注明预售房屋各栋位置。”这就是说正证与附图必须同时悬挂,而且正证与附图之间盖上了国土房产局的骑缝章,附图也同样过了塑。买家只要察看附图与正证的骑缝章是否吻合,便可知道该附图与正证是否对应。

  目前绝大多数的楼盘都没有把附图悬挂出来,目的就是隐瞒楼盘的详细规划状况。日前记者前往一个楼盘看楼,要求售楼人员出示预售许可证附图,但该楼盘的所有售楼人员都异口同声地指责记者是“离黍线”的,哪来的什么附图?!按照规定,买家其实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发展商出示附图,如果不出示,那肯定是心里有鬼。

  3、防止超面积销售

  在预售许可证上有“开发企业名称”、“开发资质证书号”、“项目名称”、“项目座落”等栏目,其中比较重要的栏目有“预售房屋建筑面积XX平方米XX套”、“预售房屋栋号及层数”,买家要认真核查自己要买的那套房子是否在预售的范围内。如果买了不在预售范围内的房子,买家的合法权益便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有不少发展商经常预先销售许可范围外的房屋,这些房屋有可能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出现烂尾,就算工程完成,买家也往往不能及时得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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