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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实地测量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如何处理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47:29

可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一)方式一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买受方同意继续履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方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方承担,所有权归买受方;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方返还买受方,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方双倍返还买受方。


面积误差比=(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100%。


(二)方式二:买受、出卖双方自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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