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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国凯实业逾期交房成被告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18:32:48

  业主买房后,开发商逾期交房,五一路翠湖新城四期先后有86名业主将开发商南宁市国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凯公司”)告上法庭。在一审判决时,业主胜诉,国凯公司需依合约向业主支付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的违约金。但国凯公司不服,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目前已有65户业主答应与开发商和解。昨日,业主们在小区领取了开发商因逾期交房而赔付的违约金共50多万元。

  开发商逾期交房成被告

  2005年7月24日,在南宁打工的黄女士购买了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6号翠湖新城四期在建的商品房,总房价18.4493万元,并与国凯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使用时间为2006年10月31日。黄女士按照合约支付完购房款,并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但因种种因素,国凯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给黄女士。直到2007年9月10日,黄女士接到开发商通知收房后,到现场验房发现,小区住宅楼相应配套的绿化等基础设施还没弄好,而且国凯公司没将权属登记资料报产权机关备案,这样会在今后办房产证时出现一定的麻烦。

  为讨个说法,黄女士将开发商告到了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从2008年起,该小区陆续有80多户业主状告开发商逾期交房。

  在一审判决时,业主胜诉,国凯公司需依照合约,向黄女士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1328元和公共配套设施逾期交付使用违约金1000元,并为黄女士将燃气管道安装到户并达到开通使用。但国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调解化解双方矛盾

  今年3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86起关于国凯公司对翠湖新城四期小区业主逾期交房的案件,并进行开庭二审。开庭后,法官发现其实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各退让一步是可以采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罗斌与法官对案情进行了全面分析后,开发商坦言存在逾期交房的违约行为。法官考虑到,如果对这一系列案件直接予以判决,极易引发双方对立并产生新的矛盾,决定采取调解方式结案。主方向定下来后,法官多次向双方释法析理,还多次找到国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做思想工作,建议国凯公司积极筹款,以实际行动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主动争取业主的谅解,这样才能缓解企业当前面临的困境。

  业主现场领到违约金

  最近两年来,逾期交房的纠纷一直搁在黄女士和其他80多户业主的心中。其实,大家只是希望能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现在,在法院的调解之下,部分业主表示体谅国凯公司的困难,而国凯公司也诚恳地承认了违约事实,表示愿意积极筹款弥补业主的损失。昨日上午9时许,在办理领取逾期违约金手续的现场,黄女士领到了逾期交房违约金7929.6元。她说,打官司之前,业主代表曾多次找开发商协商,但没能得到实质性答复,最后实在没办法,他们才组织起80多户业主一起打官司。如果之前开发商能够和他们进行沟通,再大的问题也可以协商解决。

  截至昨日,已有65户业主与开发商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现场领到了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罗斌介绍,该小区还有20多户业主因欠电费问题而无法与开发商正常和解,他们希望通过从中调解,带动其余20多户业主与开发商达成和解。

  国凯公司一名姓钟的工作人员称,国凯公司在2006年进行了改制,由国营性质改成民营性质,没及时给这部分业主交房的问题属于改制前遗留的问题,由于企业原来的效益不是很好,工程款出现了资金链短缺的问题,现在公司希望能与业主走和解的路线,所以这次设法筹款履行和解的协议,发放逾期交房的赔偿款给业主。目前,业主所要求解决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解决,房产证也在陆续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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