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产问答 >> 房产纠纷案例 >> 房产证纠纷 >> 正文

对还没有按揭完的房子能否申请法院执行?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46: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依据此规定,通常这样理解,第一,对其他人享有担保物权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查封、扣押,也可以采取拍卖、变卖措施;第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必须首先清偿担保物权人的债权。因此,对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但银行作为抵押权人,要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