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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村房屋纠纷案原被告再次见面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38:51



  男播:【导语】我们栏目一直在关注画家村房屋买卖纠纷第一案,画家李玉兰因宅基地买卖合同失效,起诉失信的村民赔偿损失,自今年3月2日通州法院第一次开庭以后,事隔几个月,经过法院庭审,以及请评估专家进行土地评估,多少个画家和村民关注着这起案件的进展。昨天下午,法院再次通过双方到庭进行了一次谈话。

  【正文】下午1点半,天空正下着毛毛雨,李玉兰和她的律师,以及几位画家朋友一同来到通州法院。

  【同期】原告李玉兰

  记者:昨天(法院)怎么通知您的

  (法官)打电话

  就说下午两点钟到通州法院这边来

  一个是变更一下程序

  一个就是看看能不能调解

  记者:这段时间跟马海涛他们有联系吗

  没有我们这个案件自始至终跟他们没有联系

  他也没找过我我也联系不上他

  我们希望大家能够商量好

  【正文】村民马海涛的妻子董女士自上次到庭应诉后,一直与李玉兰没有过联系。不过这次,董女士态度缓和了很多,心理也有了调解的准备。

  【同期】被告代理人董女士

  看看再说吧条件要是差不多就得了

  耗的时间太长了谁都耗不起了

  记者:您现在有调解的想法吗

  合理就成

  【正文】董女士说,从他们起诉李玉兰,到李玉兰起诉他们,这起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已经拖了一年多的时间,她也希望能尽快有个大家都满意的结果。【同期】被告代理人董女士

  记者:您能接受的数字

  差不多就行

  记者:按照她说的40多万

  肯定不行

  记者:您的底线

  这我也说不清

  【正文】两点钟,双方纷纷走进法庭,由于这次并非正式开庭,只是一次谈话,因此我们没有拍摄谈话现场。整个谈话进行不到半个小时,谈话中,法官将原来的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此案,按普通程序后这起案件最迟会在9月底出结果。谈话中,法官再次询问了双方的调解意向,李玉兰的意愿是继续住在画家村,直到国家提出拆迁此地为止,赔偿可以让步。而村民董女士仍坚持腾房要求,理由是家里老母希望尽快回老房子住,最终双方还是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案件回放:

  【正文】5年前,李玉兰一家人迁居宋庄,花4万5千元从村民马海涛手里买下一个两百平米的农家小院。当初双方签定了一份契约和马海涛的一句承诺,李玉兰认为这里就是她永久的家。短时间内,200多名艺术家在宋庄定居。2006 年这里被规划为北京市十大文化产业集聚区之一。水涨船高,这里的地价逐年看涨,于是出现多起卖房村民讨要宅基地的诉讼。去年,20多名画家收到村民起诉书,他们依据“城里人不许买农民房”的政策,要求画家们退房。去年年底,二中院根据相关法律,判决村民马海涛与画家李玉兰所签的《买卖房协议书》是无效的。但在判决中,法院提到,由于这次合同无效主要是因为村民反悔,画家可另行主张赔偿。由此作为第一个审结的案件当中的李玉兰开始了自己的索赔诉讼。李玉兰以村民马海涛失信起诉赔偿损失48万。

  【同期】原告李玉兰

  我挺气愤的

  没有想到她会说出那样的话

  当初是她想要把这个房子卖掉的

  【同期】被告代理人董女士

  当初就是四万五卖的

  我现在赔她那么多就不错了

  你不能老是抓住我们农民的房子

  【正文】事隔这么久,如今,双方的态度已经慢慢转变,由此我们也希望双方能够商量出一个满意的结果,大家握手言和,这也是所有村民和画家们同样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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