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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无语了:掏商品房的钱,买的却是经适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9:35:14

掏商品房价买的是经济适用房,业主很气愤,焦作市政府表示将严查。

  本报焦作讯 经济适用房是许多低收入家庭想买也不容易买到的,而在焦作市却有140多户居民无意中买到了经济适用房。但这些居民不仅不高兴,反而相当气愤:“我们当初掏的是商品房价,最后拿到手的却是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昨日记者从焦作市政府获悉,目前由该市监察局牵头,正在抓紧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力争尽快拿出处理意见。

  业主:商品房成了经济适用房

  范先生是焦作市“峰尚国际公寓”的一名房主,2006年他和焦作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以20万元购买了位于焦作市区丰收路“峰尚国际公寓”2号楼的一套房子。此前开发商一直找各种借口没有办理房产证,今年4月份,开发商终于通知范先生领房产证了。然而房产证上写的却是经济适用房。范先生说:“当我看到经济适用房这几个字的时候,我确实非常气愤。3年多来,开发商没有一个人对我们说我们买的是经济适用房。当时买房的时候,也没有人让我们写经济适用房购买申请。”

  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采用“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半征收等优惠政策,这就直接决定了经济适用房的成本及销售价要比商品房低得多。

  “峰尚国际公寓”业主姬先生说:“我在2005年买这个房的时候,每平方米2450元,这个价格在当时焦作市是商品房中价格较贵的。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我们掏商品房的价格买经济适用房,里外都是我们这些房主吃亏了。而房产开发公司用政府‘行政划拨’的土地来建商品房出售,岂不是里外都赚钱?我们掏的是商品房的价钱,我们要求必须是商品房的房产证。”

  从今年4月份开始,“峰尚国际公寓”的140多户业主多次找开发商交涉,但是奔波了两个多月,至今也没得到准确答复。

  开发商:土地确实是行政划拨

  焦作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解释说,“峰尚国际公寓”的土地确实是行政划拨的,在每户业主的购房合同中都明确填写着“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字眼,这就足以证明了这些房子是经济适用房的性质。

  至于卖房时开发商为什么没有特意说明是“经济适用房”,这位负责人称:这与当时焦作市经济适用房的实施细则没有出台,以及焦作市当时的房产市场大背景有关。

  许多市民纷纷质疑:焦作市“峰尚国际公寓”的经济适用房按照商品房的价格来卖,并且还能办理房产证,焦作房管局是如何监管的?而像这样的经济适用房到底“经济”了谁?这背后到底有啥内幕?

  政府:尽快拿出处理意见

  昨日,记者从焦作市政府获悉,日前焦作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峰尚国际公寓”业主掏商品房价买了经济适用房问题。会议决定,首先由市监察局牵头,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配合,继续对“峰尚国际公寓”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尽快拿出处理意见。

  其次,要本着尊重历史,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妥善解决群众办理房产证问题。

  再次,对调查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最后,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对全市近年来所有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进行彻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整改到位;对在建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要加强监管,规范运作,确保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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