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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材料及流程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9:32:42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口在遵义市两城区的城镇居民家庭;

  2、家庭年收入低于2.5万元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3、无房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m2的家庭、市政工程拆迁安置户。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向遵义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同时根据《个人首次购90平米以下住房契税税率下调到1%》八、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这其中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目前,各银行实施细则均不一样,具体您还需咨询项目及办理按揭的银行。

  申报材料:

  1、经济适用住房认购申请审批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复印件1份。

  4、其他证明材料。

  5、提供复印件的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申购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受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2、初审:受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初审工作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两城区申请人在《审批表》上提出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送红花岗区房改办。

  3、审核:审核部门收到初审材料后,应会同受理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审核工作按规定审拟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批。

  4、审批公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所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在公开媒体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审批通过。

  5、办理购房手续:

  通过审批的申购家庭取得购房资格,凭市住房保障部门核发的《遵义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通知书》到售房中心办理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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