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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子状告母亲要求房产析产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7:11



残疾儿子状告母亲要求房产析产 残疾儿子状告母亲要求房产析产

身有残疾又没有经济来源,为了能够贷款治病,孙先生把自己的母亲和兄弟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现在与母亲共同居住的房子有自己的份额。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家住昌平区的孙先生双目失明,并且患有脑瘫,他与自己的母亲共同生活在一起。孙先生在起诉书中称,自己的父母共有四个儿子,由于自己需要照顾,一直与父母居住在一起,现在父亲已经去世。自己和母亲现在居住的院子里共有北房四间,东西房各三间。其中六间东西房屋是自己出资建造。由于自己身体的原因,后来父母让孙先生将村里批给他的宅基地与弟弟进行了调换,答应今后现在居住的院子中的房产全部给孙先生。现在自己要求用这个院子里的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来治病,但母亲和自己的兄弟不同意,因此要求法院确认自己对该院房产中应有的份额。

在法庭上,孙先生的母亲对孙先生所说的予以否认,指出不存在以房换宅基地的事情,并且院内现有的房产,孙先生并没有出资,对房产不应当享有份额。与孙先生的母亲一起被告上法庭的还有孙先生的三个兄弟。孙先生的大哥同意他的诉讼请求外,他的弟弟承认调换宅基地的事实,而他的二哥则当庭表示不同意孙先生的诉讼请求。

孙先生的侄子和当时为孙先生盖房的工人及保险公司向法庭证明,当时建房的时候,用的是孙先生的退保获得养老金退费,该款存入银行后,储蓄存折由孙先生的母亲保管。法院据此认定建东西房使用的资金是孙先生的养老金退费款,本案诉争的东西房屋应归属孙先生。而北房的分割系继承法律关系,应另行解决。据此,法院判定孙先生和母亲居住的院内东房三间和西房三间归孙先生所有。

在宣判当天,孙先生坐着轮椅来到法庭。当他的代理人向他转述法院的判决内容后,孙先生脸上露出了笑容,艰难地说道,“感谢法官,我有钱治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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