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产问答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正文

托朋友管理房屋被卖 一套房两份房产证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4:57

  一套产权房只能有一份产权证。但徐汇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房产纠纷,涉案的一套房产却有两份产权人不一的产权证,并由此引发了5起马拉松式的官司。如今,这套房子在8年内房价翻了几番,市值已近千万。虽然法院已有判决,但是围绕着谁才是这套豪宅的真正主人,谁有资格占有使用这套住宅,纠纷还在继续,迄今难以画下句号。

  一套房子两张产证

  41岁的高某来自长春,是一家饮料公司的销售经理。2001年7月,高某来上海谈生意时,某锐地意识到上海的房地产升值潜力巨大,于是以72万元的价格在徐汇区裕德路购买了一套房屋,并请好朋友牟某帮助出租、收取租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此后,高某一直忙于生意,没有时间来上海看自己买的房子。2004年初,听说上海的房价涨得厉害,高某特意赶到上海。然而,当她站在家门口时,手中的钥匙却怎么也打不开自家的房门。疑惑中她拨打牟某的电话,却一直打不通。无奈,高某只好找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请求帮助,谁知对方以吃惊的口吻反问,“这套房子你不是已经卖出了吗!”高某感到不妙,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

  小姐妹动起坏脑筋

  牟某是高某的同乡,一直在上海打工,高某当初把房产证等交给牟某,请她打理上海的房产事务。没想到才一年多牟某就起了坏心。2003年8月,牟某持伪造的身份证,以房产证遗失为由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补办了一份房产证。随后她以高某的名义,通过中介公司以147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台湾人凌云。经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凌云取得了本人名下的房产证,随即装修入住。牟某则在收取了购房款后玩起人间蒸发。

  房屋没有了,钱没有了,连人也不见了,高某顿觉得天旋地转。公安局去过了,高某转而来到法院,可这么复杂的法律关系,这官司该怎么打呢?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