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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取消预售房只能使房价更高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2:09:13

南方都市报社论

在给高房价诊脉之时,也出现了板块轮动现象,从一级土地市场价格过高供给过少到二级市场开发商捂盘惜售,转了一圈,发改委某课题组又开出了“大幅加大税收幅度、出台物业税取消预售房、放弃房地产支柱地位”的老药方。遗憾的是,这个老药方有为房价推波助澜之嫌。

报告的中心议题是为取消房地产市场的支柱地位。对于中国房地产忧心忡忡者都不愿意看到中国的金融与几十个行业被绑定在房地产的战车上,但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今天房地产的局面是一个错误的重大经济政策——1998年将绝大部分人驱赶入楼市的必然后果,在可见的几十年中,中国房地产永远处于供需失衡状态。开发商重新估值、大小户型结构性失调,以及将房地产作为投资品种大炒特炒,只不过使供需失衡状态更加恶化,而不是供需失衡的症结。

从房地产拉动消费与产业这方面来说,以往偏颇的房地产市场化政策确实收到了奇效,但由此导致的副作用必然是房地产市场成为支柱产业,房地产拉动内需的功劳越大,支柱产业的地位越是无法动摇。此时,对于政府而言,重要的是逐渐刹车,方法包括确保40%左右的人可以凭借廉租房或者经济适用房解决住房困难;调整大中小户型的比例,使土地与商品房资源效用最大化;确保5%以上的土地出让金专款专用于廉租房建设;增加土地供给、扩大房地产融资渠道,即使普通自住者可以得到“平价”贷款,也能使银行从房地产市场这辆战车上松绑。现在的问题肯定不只是房地产商对银行的依赖,而是银行在利润的驱使下已经对房地产市场形成了极强的路径依赖,以至于央行两年前取消预售房的建议遭到了包括银行在内的利益群体的软性抵制,不得不退而求其次以结构封顶控制房地产金融风险,在实践中效果依然有限。

要解决供求问题首先要扩大供给,政府要做的是拓展除公积金、银行信贷之外的多层次融资渠道,而不是在投资领域人为设限,所谓“房地产业存在投资过度问题”本来就是错误的,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反映的是房地产投资不足、尤其是保障型住房投资严重短缺,投资效率不高、市场化程度不够,一句笼而统之的房地产投资过剩不过是离事实真相更远,从而使房价上涨幅度更大。

报告提出的另一个重要紧缩方法是加大税收,出台物业税。以税收抑制消费确实是政府经济学家的常见思维,对待税收政策必须慎之又慎,否则既违背税收法治原则,又事与愿违加重普通购房者的负担。房地产市场已经表现得非常充分,卖方市场的征税行为通常是向买方转嫁成本的过程,并且出台物业税有两个前提条件:首先要清理土地出让金,否则加征物业税就是重复征税的同义反复,在现阶段地方土地财政无法扭转的情况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其次对自住与投资区别对待,抑制投资与奢侈性住房消费,以税收激励机制调整房地产市场的结构。很明显,房地产市场有区别的税收政策,动的是地方政府与拥有强大游说能力的高收入阶层的奶酪,实行不易,如果不加区别一体征收,必是提高房价有损民生的恶政无疑。

第三个紧缩方法是取消房地产的期房预售制度,改为现房销售。这又是一个医不对症的建议。期房销售之所以盛行一时,意欲叫停两三年却迟迟难以实行,原因主要是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融资渠道极不通畅,无息的期房销售款一度占据房地产开发融资的半壁江山,这是以开发商无偿占用购房者资金的方式解决融资问题,购房者有所损失是事实,但从各地消协受理的投诉情况来看,他们更大的损失来自于期房变现时质量与面积“缩水”,而不是房价高升。多数情况下,期房与现房差价相差30%以上并不罕见,这也就不难解释购房者要倾向于冒着风险买期房。融资有道的大开发商对于预售融资已经不太热衷,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开发商捂盘惜售静待房价上涨,迫使政策要求在预售证下行的两周内必须上市。可以想像,一旦市场90%的期房退出市场,短期内供给急剧下降,必然造成房价狂涨,普通购房者与小开发商同时成为受损方,市场集中程度继续提高。

许多房地产的政策建议大抵如此,出于一腔激情试图降低经济风险,保护普通购房者利益,最后往往因为乖谬的政策与市场和法治悖离,反而拉动房价上升,保护了不该保护的,打击了不该打击的,房价即使一时下降仍然会报复性反弹,除了夺一时眼球之外再无其他好处。扩大保障型与中小户房型的供给,以这部分房价拉低总体价格,才是房地产调控的正途。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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