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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子抢占养老院拆迁款,最终助了谁?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44:38

  原顺义区马坡镇副镇长李库,利用分管土地、城建的便利,将该镇的一家敬老院先租给其儿子李学勇的公司,随后又将该敬老院过户给李学勇的公司。该敬老院后遇到拆迁,70万元拆迁补偿全部由李学勇的公司获得。(新华网,10月9日)

  该养老院建于上世纪90年代末期,是当时的马坡乡政府在北上坡村的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李库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李库担任马坡镇副镇长,分管土地、城建等领域,利用手中职权,将敬老院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全部移交到北上坡村委会。随后为其子李学勇注册了一家公司,又协助该公司从村委会将敬老院及所在地块租赁走,但该公司其实并没有经营敬老院的土地,而是在这片地上不断建房。

  按照规定,该房屋是不能办理产权证,但是李库却滥用职权,隐瞒真实材料和证明,虚假将本属于村委会的养老院划入了儿子公司名下,暗箱操作、悄无声息地获得高达七十万元的补偿款。

  李库别有用心地利用职权,随意滥用权力,骗取巨额拆迁款,给相关部门和单位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应当从严惩处。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不但不为民谋取利益,反而滥用职权为己谋私利,其编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产行为,是不正的事实,但是李库拒不承认自己的欺诈行为,还狡辩称自己没有谋取私利,要求撤销判决,对案件进行改判。

  身为国家干部的李库,在事实面前不仅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反而狡辩,明知该公司不符合补办土地证、房产证要求的情况下,采用隐瞒真实用途、虚构房屋所有权人知情的方法,使该公司获取这两个证书,并最终将本应属于北上坡村委会的拆迁款据为己有。

  在事实面前,终究狡辩是没有任何作用的,抢占养老院获得拆迁款,利益面前可以扔掉一切,这样的官员不是好官员,也不是为民服务的公职人员,最终被判刑十一年,是罪有应得的结果,必须承担应有的惩罚。笔者希望官员在其位,谋其政,为百姓的利益而为,只有这样方能为官一方美誉称赞。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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