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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合同就签字购房多花五万多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29:09

威海一市民因轻信售楼人员的宣传,不看合同就签约,结果多花了5万多元。

  近日,市民于女士看中了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售楼人员介绍房子时告诉于女士,房子配套的储藏间是免费赠送的。于女士觉得比较满意,当场交了定金。在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时,出于对开发商的信任,于女士并未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就在售楼人员的指示下按了手印和签字。回家后,于女士总觉得开发商多收了房款,询问售楼处才得知房款中包含了5万多元的储藏室。王女士找到房地产公司,要求该公司兑现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但遭到拒绝。

  威海市消协工作人员翻阅了于女士的购房合同后发现,合同中对于商品房及储藏室的面积及单价都有详细约定。消协工作人员认为,由于于女士是自愿在购房合同上签字,这份合同便是有效的,于女士应该履行合同。于女士若要撤销合同,就要有证据证明该合同有欺诈、胁迫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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