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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扩大范围 年内不可能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05:20

  与上行法冲突 试点效果未显现

  楼市调控关键时刻,房产税试点扩围传言再起。

  不过,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的多位财税专家分析,按照税制改革的惯例,刚刚试点几个月的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的可能性不大,目前应该主要还是观察试点效果。

  至于传言下半年将推行房产税改革的北京,一位担任北京人大常委会顾问的专家告诉本报记者,据他了解,北京并没有明确要试点的消息,他认为起码年内北京不会试点。

  “上海、重庆两地的试点,对原有房产税暂行条例并没有修改,实际上房产税试点对住宅保有环节征收房产税和现行法律相冲突,有违税收法定原则。”一位财税领域专家对本报记者分析。而从试点3个月的效果来看,也并不理想。

  扩围时机不成熟

  北京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消息是否真实,至今没有官方出面表态,任由媒体证实或是证伪。

  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房产税征收范围年内很难扩大范围的判断可能性更大。虽说房产税试点扩大势在必行,但试点的扩大肯定是在总结上海、重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而如今,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百日遇冷,很难说有多少经验可遵循。

  记者获得的消息显示,除了上海和重庆,今年将不再增加房产税试点城市,今年国家税务总局主要精力是继续完善房地产批量评税,并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契税征收上应用。

  另外,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表示,从目前上海及重庆两个城市开征房产税试点来看,房产税存在涉及面广、对利益的影响复杂、缺少代征代缴机制、征税成本较高等问题,所以全面开征难度很大。

  秦虹认为,如果试点城市能够在税制设置和征税机制方面取得经验,且能让普通居民了解房产税对合理的自住需求基本没有影响,主要针对投资性需求,那么房产税在全国的普遍开征才有基础。

  之前,本报记者从国税总局内部人士处得到的消息则是,试点方案出台之前,财政部、住建部和国税总局曾确定在适当的时候组成调研组深入考察,但目前这一工作尚未启动,具体试点效果还需要进一步观察,并没有提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早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和国税总局局长肖捷都表示,目前向全国范围内推广房产税的条件还不成熟,仍需要积累经验。

  需理顺法律关系

  事实上,在业界看来,房产税试点是否扩大范围,不仅仅要看上海、重庆两地试点的情况,先修改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理顺改革过程中的法律关系,才应该是房产税进一步改革的必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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