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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同意广州市万顷沙镇列为省中心镇的复函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18:46
【发布日期】2005-8-19 【实施日期】2005-8-19 【发布单位】 【文号】粤建规函[2005]33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增补万顷沙镇为省中心镇的请示》(穗府报[2005]96号)由省府办公厅批转我厅研究提出意见。经研究,并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答复如下:

  同意你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列为省中心镇。

  此复。

广东省建设厅

二OO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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