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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前强行毁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23:01

  “我们的油橄榄林场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被蚕食的。”汪某武指着不断推进的挖土机高举起的巨臂,感到悲愤而无奈。推土机的背后昂然矗立着七八栋十几层高的楼房,其中3栋已经刷上了红黄相间的外墙涂料。

  在工地扬起的尘土中,汪某武一家至今不肯搬离的那栋两层红砖房显得又破又矮。

  今年78岁的汪某武是云南金某油橄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某公司”)董事长。1994年,金某公司承包了昆明市经济开发区小官山,用来发展油橄榄产业,承包期限为20年。2003年年底,在汪某武不知情的情况下,油橄榄林场的部分土地被征用并被拍卖给房地产开发公司。补偿问题还没提上日程,开发商便进驻林场大肆毁损林木。

  4年多过去了,汪某武与相关部门间旷日持久的补偿谈判越来越僵持。随着开发商毁损的树木越来越多,补偿金额成了一笔双方互不承认的“糊涂账”。

  “他们用各种暴力手段,想方设法把我们赶走”

  4月16日,小官山山顶上郁郁葱葱,油橄榄树已经结出樱桃大小的橄榄果实。然而靠近房地产项目的一侧却是满目疮痍。挖土机、推土机正在作业,山体被挖了五六米深,枯枝被丢弃得满地皆是,直径半米左右的树桩随处可见。

  汪某武指着沿工地修建的一排围墙说,施工方在未划界之前便强行进入林场砍伐树木,后来在有关部门的介入下,他们自己修起了这排围墙,却仍常常“越界”过来砍树、随意钻探打洞。

  笔者在现场看到,林场唯一的路上挖出五六个深达一米的大坑,阻断了汪家上下山的道路。汪某武一家人居住的砖楼东侧的空地上,横七竖八地倒着几棵直径约半米左右的树木。

  通往砖楼二楼的楼梯口也被挖出了一个深约一米、直径近两米多的大坑,泥土堆在一楼前约一人高,封住了4扇房门。

  “他们用各种暴力手段,想方设法把我们赶走。”汪某武说。

  汪某武说的“他们”,指的是昆明比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邦公司”)的施工人员。2005年年底,比邦公司通过土地拍卖,以1.5亿元的价格取得了包括小官山20亩土地在内的400多亩土地,用来建商品房。

  当汪某武对这一切还蒙在鼓里时,钻探机、挖土机就已经开进了油橄榄林场,开始昼夜不停地挖掘起来。

  “他们先是拉了很多机械设备,进来钻探打洞,然后调进上百名工人,从不同方向砍树、损毁我们的苗木。有点价值的绿化树木就连根挖走,其他的就用电锯锯断卖木材。”汪某武的儿子汪某宏说。

  不明所以的汪家人上前制止时,与工人发生了肢体冲突。“我们报了警,警察来他们就停工,走了以后又接着砍树。”

  2006年8月,昆明市林业局接到情况反映后察看了现场,随后出具了一份情况报告,认为“金某公司反映栽种在官渡区小板桥镇羊甫居民小组的上万棵油橄榄等树木被比邦公司毁坏的情况,与事实基本相符”。

  但是,比邦公司出示了官渡区建设局绿化管理科核发的《昆明市官渡区城镇树木砍伐许可证》。尽管律师指出,区建设局绿化科只能审批城市行道树的砍伐许可,以此来代替只有省级林业部门才能批准的油橄榄林场的树木砍伐权是偷换概念,但昆明市林业局认定:“由于官渡区建设局绿化管理科已核发了树木砍伐许可证,应由批准单位对其给予解释。”

  汪某武说,自比邦公司进入以来,油橄榄林场生产停滞,公司雇用的70多名工人先后离开。他44岁的女儿汪某坚在阻止施工时多次被打伤并出现精神病症状。根据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书》,汪某坚受到了至少两次殴打,经鉴定后伤情为重伤,并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伴精神病性症状。

  汪某武说,汪某坚在精神病院住了一段时间后因无钱继续治疗回了家。一个月前,因没人看管,女儿自己跑掉了,至今仍下落不明。

  “可以很负责任地说,我们没有打过人”

  对于比邦公司使用暴力手段强迫汪家搬迁一事,拆迁办主任王某云说,可能过激的手段是有一些,因为房子已经预售出去,耽误了交房时间,开发商将会承担很大的压力,因为汪某武一家死守在山上,比邦公司多次更改施工计划。

  但王某云不认为施工方会把一个弱女子打成精神病,“反而是汪某武常常倚老卖老”。

  4月24日下午,笔者致电比邦公司副总经理李某国,他表示工作太忙,没有时间面谈。对于汪某武对比邦公司的施工人员暴力逼迫其搬迁的指责,李某国说,“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我们没有打过人。”

  “我承认我们砍了树。我们出钱买了地,总价已经包括地面附着物,所有东西都是我的,我也办了移植手续和砍伐手续。”

  李某国说,“我们确实曾经多次发生语言上的争执,包括我本人,也和汪某武争吵过多次,但只限于语言。我们没买他的地,不该由我来补偿,我们也没必要跟他冲突。我还一直叫工人绝对不要发生肢体冲突。他70多岁的老人了,工人年轻力壮,打起来后果你也想得到。”

  笔者问:“那么路上的大坑是谁挖的呢?”李某国回答说“不知道。”

  提到汪某武的女儿汪某坚,李某国说,“我们绝对没打她,我们也不可能打一个女人,精神病也不可能是打出来的。”

  随后,他称马上要开会挂断了电话。

  羊甫居民小组主任李某清表示,他也不相信汪某坚被殴打成精神病,“在那之前就觉得他那个女儿不太正常”,但因为汪家人从不与村民来往,他并不是太了解内情。

  李某清说,汪某武自从承包了小官山后不事生产,只插了些小苗。偶尔雇用四五个工人铲铲草、撒撒石灰,根本不像他对外宣称的有70多名工人。“他连3万元都没有,哪来的3000万元,连租金都交不起。”

  李某清说,汪某武这些年并未赚到多少钱,有时还偷偷卖树换钱。2006年5月,汪某武偷伐了28棵油橄榄非法出售,被森林警察查处。

  今年初法院已判明,居民小组可以获得补偿款的30%,这意味着政府赔偿越多居民小组也分得越多。“但我们要实事求是嘛,老汪的一棵种子还没播下去也要政府赔钱。”

  可是,与汪某武实地清点林场之后,居民小组不是在两份清查统计表上都盖了章吗?李某清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摇头说“我们不认可。”

  但李某清证实,林场路上的那些大坑是比邦公司的施工人员挖的。

  被毁损苗木数额成了一笔“糊涂账”

  1994年汪某武与小羊甫村村委会(现改为居民小组)签订的承包合同上写明,汪承包的小官山包括了荒山、坡地及育苗地。由于合同只约定了承包地的大致范围,关于准确面积,汪某武认为是“200亩”,而小羊甫村居民小组主任李某清则说是“大约130亩”。

  从一开始,这片承包地就纠纷不断。汪某武一家与羊甫村村民的矛盾,10多年来不断在摩擦中逐步升级,最终诉至法院。

  1996年,刚承包小官山一年多,山顶一块近10亩的土地就被征用建造水厂。汪某武觉得,土地减少了,租金也应该相应减少,但与村委会商谈时却遭到拒绝。汪开始拒绝缴纳租金。

  2000年,小羊甫村又将2亩多土地转包给他人建铁厂,再次引起汪某武不满。

  双方的矛盾慢慢变得尖锐,油橄榄基地被强行断电停水。小羊甫村居民小组以拖欠租金为由将汪某武及其儿子汪某宏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双方的土地承包合同。

  2002年11月,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原告小羊甫居民小组与被告汪某武、汪某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终止,汪氏父子向居民小组支付租金3.15万元。

  就在汪氏父子不服这一判决、上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时,林场西侧20余亩的土地被昆明市经济开发区征用,并作为开发区E16地块的一部分,在土地交易中心挂牌被拍卖了出去。

  2006年8月21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现场贴出公告,依法对油橄榄林场范围内的土地、林木、苗木和建筑物等进行证据保全,声明合同纠纷审理期间任何单位、集体和个人不得损毁,否则将追究妨碍民事诉讼的责任。但对于这一公告,施工方视若无睹。

  此后,汪某武多次要求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小羊甫村商谈补偿问题,但对方认为法院还未判决、法律关系还没有明确,迟迟不肯谈判。而相关人员为汪家安全着想,请汪家先搬离林场,等法院裁决后再谈补偿,也被汪某武拒绝。

  今年1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汪某武与居民小组的合同解除,并详细界定了双方的产权,补偿问题终于提上了日程。

  然而,由于时间拖得太长,被施工方毁损的苗木已无法计数,各方对补偿数额的分歧很大。

  今年3月,汪某武、汪某宏与小羊甫村居民小组相关人员一起在林场进行了实地清点,计算出林场内完好的苗木价值为182万元,被施工人员毁损的苗木价值为456万元。小羊甫居民小组在两份统计表上都盖了章。

  汪某武还在距昆明310公里外的某仁县物色了一处新的林场,请搬家公司计算出了搬运费用,共计4万余元。

  但这几个数额在谈判桌上都被否定,开发区有关人员认为汪某武是“漫天要价”,几个回合下来,双方一致认定,完好的苗木价值为125万元,但在被毁损的苗木价值上却很难妥协。

  汪某武说,在谈判过程中,开发商还没有停止对林场的破坏,甚至冲进汪家乱砸乱扔,还打断了一条狼狗的腿。被毁苗木数额一改再改,至今开发区有关部门都不予承认,而他们却又无法核对。

  “政府有征地的补偿标准,不能由他要多少就补多少”

  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相关负责人王某鹿说,金某公司只是土地使用权人,政府征地,只需与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居民小组商谈,把补偿款划给居民小组,至于怎么分配,是居民小组和金某公司之间的事,政府与金某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我们是为了照顾各方利益,才把他们叫到一起来谈。”王某鹿说,今年三四月间,开发区相关部门召集居民小组负责人、汪某武父子和比邦公司代表一共谈了9次,“不能不说我们的态度是积极的。”

  “但是政府有征地的补偿标准,不能由他要多少就补多少。”王某鹿说,汪某武提出了天价,第一次报来3000多万元,称政府应该补偿金某公司在小官山10多年的所有投入,这“显然荒诞”。后来又报了几次,都是几百万元。

  “我们严格按国家政策作参考依据,地面附着物的补偿都有标准,凡是浮动的我们都按高线来赔偿,但老汪还不满足,还提出要补偿挖坑费、移栽费。国家明确规定可以移走的盆苗、袋苗不赔,但他把盆苗、袋苗都算作地苗。”

  王某鹿说,汪某武在搬迁费上也掺了水分。按100元运一车计算,“他那些东西20车能拉完吧?2000元就够了。”

  拆迁办主任王某云说,双方最大的争议在于,被开发商划为界内的林地只有20余亩,仅占整个林场面积的六分之一左右,剩下的绝大部分根据实地清点只值100多万元,而汪某武居然对这无从核实的部分索赔456万元。“即便现在,他主动降到了200多万元,我们也还是无法接受。”

  王某云说,汪某武不实事求是报金额,想敲政府竹杠,导致了很多次谈判不欢而散,也增加了政府的行政成本。

  4月1日,汪某武表示只要把路恢复了便搬走,王某云当即给比邦公司负责人打电话,开发商连夜施工把汪家下山的路修好。没想到第二天汪某武又变卦不肯签字了。

  在采访即将结束时,笔者再次来到与居民小组一路之隔的小官山上。汪氏父子不在家,汪某武的老伴儿制止了狼狗的狂吠之后说,他们下山拉水去了。

  笔者看到,汪家门前的大坑和土堆依旧,但上次来时倒在房屋一侧空地上的树木都已经被清理干净了。汪某武的老伴儿说,开发商前两天用电锯锯成木段后拉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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