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屋法规 >> 房产法规 >> 城市规划政策法规 >> 正文

建设部关于村镇规划建设职能分工的通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20:40

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现就有关职能分工通知如下:

一、城乡规划司(村镇建设办公室):研究拟定村镇规划法规;指导村镇规划工作;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审查与保护监督;负责部村镇建设指导委员会交办的任务和其他日常事务;负责部村镇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协调和成员单位行业管理职能之外的综合、汇总工作。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

二、综合财务司:制定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国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的编制。

三、政策法规司:制定村镇建设的立法规划和计划;负责村镇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审查、报批。

四、科学技术司:制定村镇建设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技术政策;指导村镇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适用技术推广。

五、标准定额司:制定村镇建设的标准规范;指导村镇建设标准规范的实施监督。

六、建筑市场管理司:指导全国村镇建筑市场的规范、监督和管理;负责村镇建筑设计、农村建筑劳务队伍的资质管理。

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研究拟定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法规、规章;指导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抗震设防工作;负责村镇建筑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

八、城市建设司:制定村镇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法规;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

九、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制定村镇住宅建设的发展政策与中长期规划;研究拟定村镇住宅建设管理法规;指导村镇住宅建设;指导规范村镇房地产市场与权属管理。

十、人事教育司:制定村镇建设队伍人才培养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农民工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指导村镇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