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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带荒草丛生 业主被判免交绿化养护费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6:21

因业主赵女士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将其起诉到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要求赵女士支付物业费及滞纳金。宣武法院经审理发现,赵女士所住楼房的周边满目荒草,而物业公司索要的物业费中却出现了所谓的绿化养护费。日前,宣武法院判决赵女士免交绿化养护费,同时以某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瑕疵,业主赵女士未交纳物业管理费事出有因,非无故恶意拖欠为由驳回了某物业公司要求赵女士支付滞纳金的请求。

前不久,某物业公司以业主赵女士拖欠1年的物业管理费为由将赵女士起诉到宣武法院,要求赵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7245.6元并支付滞纳金978.16元,共计8223.76元。

被告赵女士称,她入住某小区已2年零8个月,但其所住的11号楼东、西、北三面目前仍是荒草一片,根本谈不上绿地维护和覆盖率。赵女士表示,某物业公司未尽到维护和管理小区的责任,管理和服务上存在明显的瑕疵,按照有关规定,作为业主,她有权利减交物业费。

审理中法院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验,发现赵女士所在的楼房东、西、北三面均未见到任何形式的绿化。

宣武法院认为,某物业公司依照约定,为业主赵女士提供了物业服务,赵女士应如期向前者交纳物业费。但鉴于赵女士居住的楼周围未有绿化,某物业公司不应向赵收取绿化养护费。考虑到赵女士未交纳物业费是因某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瑕疵,事出有因,非无故恶意拖欠。故某物业公司要求赵女士支付滞纳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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