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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家中粪水泛滥 物业公司被索赔12万余元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6:02

 郭女士在春节前夕回老家过年,大年初一傍晚,正当全家人团聚之时,一个电话打破了家里欢乐的气氛。原来是郭女士所租住房屋的物业管理中心通知她,其楼下住户的屋顶漏水了。因买不到回京的车票,郭女士委托朋友到其家中查看情况。结果让人大吃一惊,郭女士的家中已经是粪便污水泛滥。为此,郭女士起诉要求物业管理中心赔偿其经济损失12万余元。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郭女士诉称:2009年1月22日,其在认真检查了家中所有水、电开关已经关闭的情况下,放心回家探亲过春节。大年初一的傍晚,其突然接到被告电话,告知其楼下住户的屋顶漏水。因其买不到回京车票,只好将家中钥匙邮寄给朋友路某。路某拿到钥匙后即赶到其家中,发现其家中坐便器不断的有粪便污水涌出,地漏也不排水,客厅、卧室、厨房、阳台等处满地都是粪便污水,臭气熏天,家具、食品、衣物等日常生活用品全部被污水浸泡。路某立即联系被告,被告工作人员只是到门口看了一下就走了,没有进屋查看情况,也没有进行疏通处理。

  后路某多次给被告打电话,被告告知是室外的污水横管堵塞正在疏通。大约40分钟后,坐便器和地漏才开始排水。由于家中暂时无法居住,家用电器、生活用品等均被毁也无法使用,为此造成郭女士直接经济损失104180元。郭女士认为,其家中被淹事件的发生完全是由于被告疏于履行对小区内管路的日常维护义务所致,且事件发生后被告也只是消极等待钥匙而未及时进行抢修,进而导致其损失扩大,被告应依法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为此,郭女士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418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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