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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洪湖:尝试用养殖水面使用证抵押贷款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3:11:05

  湖北省洪湖市是典型的平原水网湖区,水产业已成为该市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淡水渔业生产规模居全国县市之首,全市淡水养殖总面积71.23万亩,水产品总量达到30.19万吨。

  该市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和国有水产企业改制后,渔民或投资人取得了养殖水面的长期使用权,倾尽全力对水面进行了改造升级和设施配套,以致生产周转资金出现困难,需要申请贷款。按金融机构的管理规定,个人申请贷款必须以价值大于贷款额度的实物资产作为抵押。对洪湖市现阶段的绝大多数养殖渔民来说,主要的“资产”甚至“全部家当”就是一片有若干年使用权的养殖水面,却不是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物。面对养殖渔民中出现的普遍困境,洪湖市水产行政主管机关积极与当地金融机构沟通,容观介绍本市的水产业生产发展情况和渔民群众的现实困难,宣传养殖水面使用证的审核、发放程序和法律效力,分析水产业投资的可靠性和巨大市场潜力。

  经认真调查研究,从2006年开始,洪湖市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先后对一些水产养殖进行了养殖水面使用证抵押贷款的偿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三年多来,银行放贷额从100多万元上升到1000多万元,受到广大渔民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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