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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试水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18:53:41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秀水河子镇“法库长岗子辣椒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李立山,代表参加合作社的151户村民,以922.37亩耕地承包权作抵押,获得了由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的30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这是辽宁省银行业机构发放的首笔该类贷款,标志着法库县作为全国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县,在解决“三农”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2008年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在全国9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人民银行法库县支行积极申请创新试点县,深入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研究,并制定指导意见,得到了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省银监局的正式批准,确定法库县为全国金融创新试点县,同时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为全国金融创新试点产品。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可以切实解决大部分农民因有效抵押物不足而导致贷款难的问题。3月16日,法库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正式成立,同时法库县土地流转评估中心、土地仲裁委员会也相继成立。今年,法库县明确提出将按照多元化、多层次的要求,新发展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经营模式,以有效推动土地流转,到目前此类组织已成立437家,使全县土地流转工作进入规范操作,也为全县土地抵押贷款工作的全面铺开创造了有利条件。人行法库县支行一方面紧密配合法库县委县政府工作,将合作社作为金融创新支持重点;另一方面逐步建立农村金融创新工作激励机制,对试点项目中守信用的农户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提高贷款额度、循环授信等优惠政策,进一步满足农业生产合理的资金需求。

  “法库长岗子辣椒专业合作社”是辽宁首家土地专业合作社。2009年1月4日,由151户农民本着“平等、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要求,将922.37亩土地入股而成立的。合作社将这些土地实行规模经营、统一管理,而社员可以分得红利。但春耕将至,该合作社备耕资金不足,到处寻求资金支持。人行法库县支行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结合法库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实际,积极为农村信用社和合作社牵线搭桥,以该合作社入股土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其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的贷前调查认为,该合作社具备经营和偿还贷款能力。长岗子辣椒合作社按照贷款社的要求,办理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证书”,最终从当地农信社取得了30万元抵押贷款。据该合作社负责人李立山估计,151户农民借此集中种植辣椒,预计每亩纯收入近2000元,而年收入约180万元。这种贷款由于有合作社种植的辣椒,现在又增加了合作社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信用社贷款风险降低,提高了效益;更重要的是为合作社解决了燃眉之急,为合作社增收出了实招,办了实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国家赋予农民“长久不变”、“更加完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体现,一些农村问题专家对此表示支持,认为农地承包权既然已被定义为农民的“用益物权”,就属农民的“财产权”,应该“允许农地承包权抵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有利于拓展农村金融抵押物范围,对发展农村金融、增加农民收入意义重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已被人行沈阳分行列为辽宁省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试点之一,人行法库县支行负责人表示,将密切关注试点进展情况,继续加强调研,针对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完善信贷创新和服务,为试点的全面推广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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