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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别墅送花园的法律问题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43:05

买别墅送花园的法律问题(7月7日青年报)
最近,别墅市场营销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新的概念即“买别墅送花园”。那么,开发商究竟有没有权利“送”,开发商“送”的到底是什么,成为很多人的疑惑。
首先,开发商赠送花园的行为,实际上是向业主赠送了若干面积的土地使用权。而判断开发商是否有权利赠送花园的根本在于土地使用权问题上。在有些别墅区里,除去公共部分的土地以外,土地使用权已经被分割成为各自独立的别墅区。而且,在办理过测绘登记手续之后,别墅所附属的花园可以登记在产证上。此时,根本就不存在开发商赠送花园的问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花园作为别墅的一部分,属于附属物。而附属物的转移,应当随主物的转移而转移。因此,在业主购得别墅的同时,自然就得到了其附属物花园的所有权。
另外,在土地使用权由于全体小区业主共有的情况下(主要是指联体别墅、错层别墅等建筑物区分所有),各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一些公共财产,如地下停车场、天台、花园等均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对于这些公共财产的处分,可以由全体业主共同约定由某一个或数个区分所有权人享有排他的、独占使用权。对于花园,也可以由全体业主约定归某一个或几个业主使用,但是这种使用不会导致所有权的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无权做出赠予的决定,其擅自赠送花园的行为实际上是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一般应当认定无效。
上海律师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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