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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房产 婚后共同还借款 离婚权属归谁?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33:01

案例一、

??房产明确归属 离婚需还借款

? 孙女士问:公婆在婚前给他丈夫买了一套房产。如今要落户,公婆只同意落儿子的名字,但因为房子还有部分房款需孙女士夫妇共同偿还。孙女士问,如果用丈夫的名字落户,如果离婚,房产和借款又该如何分割?

  答:孙女士已经同意公婆只将房屋产权落在丈夫名下,因此如果两人离婚,房屋归丈夫个人,但对两人婚后偿还的借款,离婚时孙女士有权要求丈夫返还其中的一半。

 

案例二、

  房产全是我掏钱 离婚时该如何分

  李女士问:她结婚前在外地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办理了房产证。结婚后,她为了和丈夫在青岛居住,她把原先在外地的房产变卖后在本市购买了一处房产。她想知道如果离婚,这处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答:李女士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仍为个人财产。婚后她在青岛购买的房产,如果李女士能够证明是用变卖婚前房产的钱购买的,那就仍然应该视为李女士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她的丈夫也无权分割这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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