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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继承纠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03:29

  农村房产是否可以继承,具体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找法小编将通过下面的咨询为您解说。

  福山区老家有一套农村住房,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父亲的。这套房子是我父母给我结婚用的,因我在芝罘区上班,单位也给分了一套房,所以一直由我母亲一人住(我父亲早已过世),这些我的姊妹也都知道,表示以后不会为此发生争执。为了防止以后规划拆迁及纠纷的产生,现在我母亲一直在催我,看是否将房产证名字过户到我的名下。我想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办?到哪里去办?

  “房产法律咨询”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张某律师:让你母亲及姐妹等确认这房子是你的,后到公证处去公证一下,较好。

  闫某律师:应当持房产证、身份证、村委介绍信等由你母亲和你所有的兄弟姐妹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再行过户。

  何某律师:这位朋友您好!如果您的姊妹没有异议,您们可以到公证处按照遗产继承的方法办理,该房屋需要先过户到您母亲的名下,然后再过户到您的名下。

  邱律师: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当初结婚时你父母将房子赠与你了,否则只能作为你父亲的遗产处理,因此,如过户到你名下,其他法定继承人得书面放弃继承权,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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