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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问题和消费警示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38:41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应该如何防范二手房交易纠纷?本文提供二手房交易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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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下,一手房也就是人们说的新房价格较高,而二手房却相对便宜。因此如今二手房火爆房地产交易市场。但是,与一手房相比,因其交易主体多为个人,一些房产中介机构又蓄意不法运作,故风险更大,陷阱更多。在居高不下的购房投诉中,二手房占40%以上,主要问题是:

  1、一些中介机构发布不实信息,制造假信息陷阱,骗取消费者的“看房费”,甚至通过指派人员假冒房主或串通真房主,以假出租、假出售等手段骗取“中介费”。

  2、一些中介机构与企图非法转租或怀有各种不正当要求的当事人串通一气,促成地下交易,利用执行业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者收取委托合同之外的费用。

  3、一些中介机构利用消费者购房心切,大搞定金陷阱,只凭口头介绍或看一两次就匆忙要求支付定金,当发现该房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时,想追回定金,难上加难。

  4、个别中介机构未经注册或未取得中介资格擅自违法经营,更有甚者竟然私自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注册证、资格证,欺骗消费者。

  5、卖房者并非是房屋产权人或产权人的代理人,这是后果最为严重的陷阱。消费者由于对相关资料缺乏详尽的审核就匆忙支付首期款,等到继续办理后面的手续时对方已杳无音信,当初留下的电话甚至姓名、地址都是假的,再找中介公司,却发现他们根本未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无法追究其责任。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出消费警示:买二手房切记四看一听。

  一看中介机构是否合法可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不保护个人私下交易行为的,所以买二手房选好中介机构是关键。不仅要考查其规模和服务质量,还应要求经办人出示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各复印一份与合同并存备查;要与中介公司签订统一规范的委托代理合同,明示代理方式、报酬、期限、权限等内容;无论是定金或首期款,消费者都应尽量交给中介公司并令其出具收条,而不应直接付卖房人,谨防钱房两空的恶果。

  二看卖房人是否真正产权人 要认真审核卖房人的产权证与身份证件,尽管中介公司一般都会说“没有问题”,但口说无凭,当您付出上万元的定金或首期款前,最好再确认一次房屋产权人的姓名与卖方是否一致。

  三看卖房手续是否真实有效 要认真查验卖方提供的产权证、契税证、身份证(必须是夫妻双方或共有人,缺一不可)等是否真实有效,双方签订的合同必须使用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四看所卖房屋是否可依法交易 要清楚所卖房屋是否已经被法院等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查封、是否已经用于抵押或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是否该房屋已被列入拆迁范围以及产权证地址与房屋实际地址不符等,上述种种状况及有关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行为均不可进行交易。

  一听所卖房屋周围邻居对该房的介绍 如该房之所以要出卖的真正原因、水电煤气供暖或其它公共设施是否欠账、是否由于违章装修改建而存在种种隐患等等。

  沈阳市消协呼吁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尽快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不断净化、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以满足广大消费者改善居住环境的热切愿望,让二手房真正为百姓的生活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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