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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谈判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55:21


正文:  当您选定了房屋,准备购买时,要十分注意与开发商的谈判策略。以下建议供您参考。
一、购房者常用的谈判技巧
聪明的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逐渐摸索出一套谈判的技巧,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值得其他购房者借鉴。
1、信息博览:到售楼现场后要多听售楼人员的介绍,不要打断他们的介绍马上进行洽谈;多看模型、样板房、介绍说明书,充分了解产品;洽谈时要多问(可以事先准备提问内容),售楼人员回答不准确或比较含糊时,要紧追不舍,不要轻易放过。
2、 "沉默是金”:有经验的售楼人员一般喜欢充分了解购房者的需求,知己知彼后加以引导,这样购房者往往比较被动。所以购房者在洽谈时要尽量“沉默是金”,让售楼人员多讲话、多介绍,而不将自己的底脾过早亮出,始终站在比较有利的位置。
3、 敢于说“不”:优秀的销售员往往会提出选择性的问题来让购房者回答,而往往任何一种回答都不是很有利于你。购房者要学会说“不”。“不!我需要足够的时间考虑”,“不!我还需要回家和家人商量”,“不!购房是我毕生的大事,我还需从长计议”。
4、分头出击:遇到比较满意的房屋,除了你自己参与洽谈外,也可以让家人一起参与,但须分别前往洽谈。你和家人在不同时间分别和不同的销售员洽谈,往往可以得到不同的信息,不同的优惠,就可以最理想的价格成交。
5、怀疑精神:如果你的洽谈过分的顺利时,你要冷静地想想为什么。如销售员很爽气地答应了你的折扣要求,你要想一下是否他还有更低的底价没有透露?还是这套房有其他问题,销售员急于脱手?
6、不信“涨价”: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声称每月涨价若干元。目前流行的销售技巧中“涨价”成了促使客户尽快成交的手段。有些发展商明着涨价,其实暗中放折扣。
7、不要冲动:购房是人生大事,谁也不会感情用事地去抢购。当购房现场出现“抢购”现象时,购房者尤其要冷静,要以我为中心,不要轻信“抢购”,多坐一会儿,看个究竟。
8、看淡 “人情”:有时我们会因为销售人员不倦的热情服务觉得欠了“人情”,而在谈判中不断让步。其实“顾客永远是上帝”, 要确立心理上的优势,不怕欠“人情”。
9、注重实际:不要轻信开发商天花乱坠的承诺,着重看房子的使用功能、间距、采光等实际功能。
10、有限授权:当谈判进行顺利时,可以向售楼人员表明自己实际上并没有决定权,希望下次您的妻子或父母来决定。以此来争取更大的利益。
二、购房者如何掌握谈判技巧
1、没有得到某个交换条件,永远不要轻易让步
这就是说不要轻易让步,或者未经充分讨论就让步。合同本来就是相互妥协的过程,轻易让步只能损失更多的利益。
3、以理服人。如果对方声称由于某个原则使某个问题是不能妥协时,不要轻易相信他的话。比如,许多销售人员在听到购房者要求变更其单方填好的合同条款时,往往声称,其没有权利改变合同内容,因为合同条款是其公司研究后决定的,如果条款需要更改,需要开董事会研究等等。这实际上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合同应当是双方相互协商,而不是一方决定。
如开发商对客户王女士说,公司规定对所有采用组合贷款付款的客房,最多给予九五折的价格优惠,但王女士锲而不舍,终于取得九二折优惠,比一次性付款优惠还更多。再如,张先生认为,开发商事先订好的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太低,要求定为日万分之四,销售小姐坚持说合同内容无法更改,除非董事会研究。张先生始终坚持万分之四,并表示万分之二根本不具备惩罚作用,罚息还不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高,而合同其他条款基本达成了一致,在张先生表示遗憾并准备离开时,开发商终止做出让步,并违约标准改为日万分之四。
4、一次不能让步过大
如果买方一次就做大笔金额的让步,会因此引起卖方对价格的坚持。所以,买方在让步时必须步步为营。一次只做少许让步的话,结果也较有利。
5、找到决定权人
一般开发商都给予售楼前台人员一定幅度的定价权,如果买方还不满足,可以直接找到销售经理或总经理,争取更大幅度的折让,或更优惠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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