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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功夫在“市”外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2:08:04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07年6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1%,涨幅比上月高0.7个百分点。

这个数字恐怕让很多人感到意外。

以南京为例。最近两个月,南京市调控楼市打出组合拳,包括政府核价、明码标价、一套一价、不准涨价,等等。有人评价,这些调控措施“首开地方政府干预房价之先河”,至少算是屡出奇招了。

奇招并未收到奇效。6月份,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3%,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位居第三,位次比上个月还前移了三位。

近几年,各地对于楼市的调控从未间断,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土地、信贷、税收……想得到的调控措施几乎全部用上,但效果未如人意。

对于目前很多地方的调控政策,学者用“治标不治本”形容。一些治标的举措,还会让地方政府遭到“开倒车”的质疑。

比如,房价要由政府来核价;开发商定价,必须在政府规定的幅度内浮动;没有售出的房子,价格不能超过已成交的价格……类似的刚性规定,可操作性暂且不论,是否有违市场经济规则,还真值得一辩。

直接干预房价,不但其效应会随时间递减,而且要冒行政和法律风险。有人预言,弄不好还会引起房价的报复性反弹。

如果直接针对楼市的调控,地方政府的腾挪空间已经不大,那么,在楼市之外,有没有下功夫的余地?楼市调控治本之策又是什么?

没人能开出立竿见影的“药方”。林林总总的说法不一而足,仁智互见。其实,要找到行之有效的调控方案,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地方政府应该明确的是,对于楼市,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从目前看,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的行为,显然是政府必须做的,而加快完善城市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任务则更为重要和紧迫。仅靠市场,肯定无法照顾所有人的住房需求。对于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政府需要通过建立完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制度,逐步满足这部分群体的住房需求。

同时,还应当探索多元化的住房政策。有学者指出,以前,住房实行的是严格的计划经济,全部由政府提供;现在,又一下子全部推向市场。在很多发达国家,住房的市场化程度也没有这么高。学者建议,政府可以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筹资建一些住房出租给职工。

还有一层没有捅破的“窗户纸”:地方政府在房地产业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曾听到这样一种担忧:房价上涨,对地方政府是有很大好处的,对地方领导的政绩也是有“贡献”的,那么,在调控楼市时,地方政府能下多大决心?会不会雷声大雨点小,甚至首鼠两端?

但愿这样的担忧多余。不过,或许正像一位学者所言,能否解决好房地产商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能否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是对政府行政能力的考验。考验什么?是地方政府的智慧,更是执政为民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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