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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凌罡:无法撼动价高者得铁律 合作建房屡战屡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2:12:08
屡战屡北,屡北屡战。从东四十条1号地、芍药居甲2号地、工体4号地、大屯地块一路败走下来的北京自建房的标志性人物于凌罡再次出手。昨日,于凌罡购买了海淀区花园路25号居住用地的标书。这使得渐渐被人戏称为“
  屡战屡北,屡北屡战。从东四十条1号地、芍药居甲2号地、工体4号地、大屯地块一路败走下来的北京自建房的标志性人物于凌罡再次出手。昨日,于凌罡购买了海淀区花园路25号居住用地的标书。这使得渐渐被人戏称为“主营博客和房地产商斗嘴”的于凌罡再次成为房地产界的焦点。

  面对海淀区花园路25号地块,横亘在于凌罡面前的仍是四个难以逾越的大字──“价高者得”。而这和于凌罡坚持的平价建房的初衷,似乎完全站在逻辑上的对立面。当然,于凌罡完全可以给我们一个复杂的公式来揭露“万恶的开发商”如何“高价买进再更高的价格卖出”,但是站在完全是卖方市场的地块面前,“价高者得”是公认的,也是惟一的公平方式。

  于凌罡在他的博客中写到:“本次招标,需要自筹的资金量不少于5000万元,请大家多多支持”。但是,让我们来看一看曾被于凌罡看中的地块的成交价格──工体4号地块被高置投资以5.1亿元买走;朝阳区大屯地块被保利地产以2.48亿元拿下。尽管不是同一块地但其地理位置,以及成交数量级还是可以粗略地判断事件的最后结果。

  在无法撼动的“价高者得”的铁律下,于凌罡选择了海淀区花园路25号地块。从某种意义上屡战屡北的于凌罡不是看中这块地,而是看中此次交易的方式──这次花园村地块采取“招标”而非“挂牌”。招标则意味着不完全是价高者得,而是“要竞争谁的方案更好”。当然如何竞争、竞争的结果还需要裁判说了算。

  而这,却是留给于凌罡惟一希望,或者说是留给参与该项目的260位合作建房者惟一的希望。

  遥想当年那个四处游说大家可集资建房,“让开发商靠边站”的“蓝城木鱼”,4年过去了,不知道梦想何时才能照进于凌罡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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