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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纠纷近三分之一已放款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28 13:01:06

  核心提示:据知情人士透露,初步统计涉及反价纠纷的房贷约有2万笔,总金额约78亿元,已获解决案例约占1/3。广东银监局还要求,银行在完善法定手续的前提下按照贷款受理、审批时间顺序尽快发放相关住房贷款,不得简单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3月份贷款额度仍然偏紧,完全解决积压房贷需求仍需一个较长过程。

  此次风波初步统计涉及房贷约2万笔总金额约78亿,2月28日至3月3日四个工作日内银行已经放款25.24亿

  南方都市报3月8日讯 焦急等待房贷放款的购房者昨天终于等到了好消息,昨日广东银监局正式就房贷“反价”风波发布解决进展情况,“广东近1/3陷入“反价”纠纷的房贷已获放款。”,从今年2月28日至3月3日,广东省内(不包含深圳)主要商业银行四天内已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6546笔,总金额25.24亿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初步统计涉及反价纠纷的房贷约有2万笔,总金额约78亿元,已获解决案例约占1/3。广东银监局还要求,银行在完善法定手续的前提下按照贷款受理、审批时间顺序尽快发放相关住房贷款,不得简单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另据部分银行透露,3月贷款额度仍然偏紧,完全解决积压房贷需求仍需一个较长过程。

  纠纷事件已取得进展

  银行信贷额度紧张令房贷政策几经调整,原已约定好的贷款利率优惠随时可能泡汤。上周一广东地区多位购房者集体向广东银监局投诉银行“反价”行为。

  昨日,广东银监局有关负责人对此次房贷“反价”纠纷给予明确说法。“银行与客户已签订发生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或承诺函的,银行必须按合同或承诺函的约定条款执行;如银行出具的承诺函或银行要求客户单方面签字的借款合同不具有完全法律效力,但客户或银行确有证据证实银行曾按政策要求做出过贷款利率优惠承诺的,银行应区别对待,积极主动与客户进行协商。”

  据广东银监局提供的数据,从今年2月28日至3月3日四个工作日内,广东省内主要商业银行四天内已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6546笔,总金额 25.24亿元。“该纠纷事件已经初步取得进展。”广东银监局一位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其透露部分银行为保证已签订正式贷款合同的房贷申请者获得贷款,将其零售信贷业务2月份的新增额度全部用于房贷业务。

  明确不能“价高者得”

  此外,广东银监局还对“反价”事件中爆出的银行违规行为予以严令禁止。“严禁商业银行在房贷发放过程中出现乱收费、捆绑销售理财产品等违规行为,一旦查实要及时整改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同时,广东银监局还要求“商业银行在完善法定手续的前提下按照贷款受理、审批时间顺序尽快发放相关住房贷款,不得简单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潜规则”需引起反思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本次房贷“反价”纠纷事件涉及面甚广,接近2万笔总金额约78亿元的房贷遭遇被“反价”的情况。记者从网上“利率折扣受害者” 的Q Q群中了解到,“反价”纠纷涉及银行包括工、建、农、中、交等大型国有银行以及招行、深发展、华夏、邮储、广州农商银行等股份制及地方性银行。房贷 “反价”事件缘何涉及面如此之广?

  一位靠近监管部门的银行业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银行额度收紧再加上银行信贷营销的不规范行为加剧了银行与个贷客户之间信息不透明,也致使矛盾集中爆发。一位来自大型国有银行个贷部人士对记者表示,自2010年12月以来人民银行已两次加息,屡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叠加效应也已显现。在贷款额度变稀缺时,若仍按照原有优惠折扣发放则利润空间大幅压缩,银行只能选择上浮利率。同时,在贷款发放时,有限的额度往往优先保证贷款利率高的项目,其他的只能排队等待。

  空白合同是广东商业银行数年来形成的行业“潜规则”,而交叉销售又是银行迫于经营压力的结果。为了多拉客户,同时又碍于利润考核的压力,致使银行在房贷销售环节出现违规承诺优惠、搭售其他产品等违规行为。上述靠近监管部门人士认为,该事件的出现并非偶然,同时亦需银行业集体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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