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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员勾结测绘员骗国家补偿300万 冒领百万房产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44:48

  石景山区拆迁服务所拆迁员和该区房地产测绘队外业作业员勾结,出具虚假拆迁入户调查资料、虚增拆迁面积,将不符合资格的亲属认定为被拆迁人,冒领价值百万元的房产,骗取300余万拆迁款,并收取高额好处费。昨天上午,一中院公开审理此起贪污受贿案。

  昨天10时15分,韩元、李铁、朱裕民3人一同被法警带上了法庭。3名被告人中,最年长的朱裕民今年59岁,头发已经花白。旁听席上坐满了三人的亲友们,有亲友不断挥手向被告人打招呼。

  检方认为,韩元、李铁、朱裕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韩元、李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朱裕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上述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天下午,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案情回顾

  虚构被拆迁人骗拆迁款

  韩元供述,2009年他入户调查测量房屋时,测绘员朱裕民问他能不能买到一套便宜的房子,韩元称当时“碍于面子”就答应了。不久,韩元发现石景山区天泰山旅游项目A地块拆迁项目中,拆迁户陈某家院子里有一处80多平米的违章建筑。于是,韩元把朱裕民的女儿认定为拆迁对象,以陈某家人的名义进行安置。

  韩元交代,他们通过出具虚假拆迁入户调查资料、虚增拆迁面积,将不具备被拆迁人资格的朱裕民之女朱丽明认定为被拆迁人等手段,共同骗取拆迁补偿款项678625元。李铁分得318490元,剩下的360135元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该房归朱裕民的女儿朱丽明所有。朱丽明支付的30万元购房款被韩元占有。

  李铁在庭审中表示,韩元向自己说过此事,当时自己并未表态,也未曾索要好处费。事后,韩元主动塞给他一张存有30余万人民币的银行卡。朱裕民在庭审中则坚称,自己未曾参与调整陈某家房屋的配值,并不清楚韩元是如何帮女儿获得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资格。

  无主院安假房主骗补偿

  韩元供称,不久,朱裕民再次找到他,说亲戚王守忠也想要一套便宜的房子。韩元在天泰山旅游项目拆迁范围内找到了一间无主的小院子。韩元出具虚假的拆迁入户调查,说明王守忠是该院的所有人,并凭此让居委会出具常住证明,同时自己画了一份相关的房屋结构图,然后交给测绘队,再次骗取安置房及拆迁补偿款。

  2010年2月,韩元、王守忠共同骗取拆迁补偿款项人民币250余万元。韩元占有220余万,并用剩下的30余万购买拆迁安置房一套。该房归王守忠所有,随后王守忠向韩元支付46万余元房款。

  朱裕民以需要请人吃饭、打点关系为由,向王守忠索要了8万元好处费。

  庭审中,朱裕民表示,当时韩元要求自己出具一张无主院的房屋结构图,为规避风险,他拒绝了韩元的要求。

  伪造残疾人证助骗补偿

  此外,检方指控称,2009年7月至2010年4月间,朱裕民利用负责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项目02地块拆迁测绘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被拆迁人曹志英请托,帮助其多计算拆迁面积。事后,朱裕民收受曹志英给予的好处费20万元。

  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间,韩元伙同李铁利用负责石景山区天泰山旅游项目A地块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向被拆迁人吴丽文索取好处费人民币8万元,利用伪造残疾人证等手段帮助吴丽文多获得拆迁补偿。事成之后,8万元好处费被韩元和李铁均分。

  嫌犯供述

  评估监管缺失人员选拔随意

  韩元在庭上表示,他主要负责入户调查,与拆迁户谈补偿方案并签订协议。李铁审核过他的材料就可以上交了,中间并没有其他监管流程。

  “在拆迁评估过程中,违章建筑的占地面积可以算到拆迁面积的范畴,也可以不算,无主房屋可由测绘员自由测量。整个评估测量过程中,没有具体的规定、统一的标准和相关的监管办法。”韩元说。

  检察官表示,审计部门在审核拆迁户资料的时候,发现王守忠不具备被拆迁资格,却获得一套拆迁安置房及巨额拆迁款,最终以此为线索,查到韩元、李铁和朱裕民的犯案事实。3人的身份可以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因此构成贪污罪。

  检察官表示,通过本案发现,石景山区拆迁服务所在拆迁员的选拔方面,显得非常随意。韩元就曾表示,他在2009年前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2009年是朋友临时将自己叫到拆迁队工作。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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