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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的税费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44:46

商品房买卖的税费

第一,税收。主要有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五种。(1)契税是在土地、房屋发生权属转移时,由承受权利的单位和个人即买受人缴纳的一种税,数额为房价的3%-5%。(2)印花税是国家对经济生活或经济交往中书立或领受特定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对象是书立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订立
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领受人。(3)营业税是对从事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营业额(销售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房屋卖方交纳售价5%的营业税。(4)土地增值税是在卖方出售房屋的行为符合国家土地增值税规定时向出卖人征收的税。(5)个人所得税是卖方因房屋交易的收入,扣除成本和其他开支的所得,应交纳的所得税。
  第二,收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权收取有关费用。主要有登记费、手续费、权属证书工本费三种。(1)登记费是买卖房屋、办理房屋权属移转登记应当交纳的费用。(2)手续费是房屋买卖双方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交纳的费用,数额为房价的1%。(3)权属证书工本费是房屋买卖的买受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时应按件交纳的证书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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