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屋法规 >> 征地拆迁 >> 拆迁补偿 >> 拆迁补偿标准 >> 正文

杭州出台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新政 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18:39

  9月份以来,杭州相继出台《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和《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规定》,适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调整优化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模式,进一步保障房屋补偿当事人合法权益。

  新政明确,调整后的征地区片价为14万~28万元/亩,其中安置补助费标准统一为4.8万元/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4万元/亩实行综合补偿。除林地外,在对相同区片内被征土地进行补偿时不分地类,按同一标准进行补偿。

  新政规定,按照房屋补偿实施与监管相分离的原则,各区国土部门不再直接参与补偿协商的具体工作,而主要承担征地房屋补偿的监管、异议认定及争议调处等职责。

  新政更加注重保护被补偿人的合法权益。如在资金监管上,要求补偿人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在评估机构产生方式上,规定应通过公开摇号、招标等方式产生,保证评估工作的公开性和独立性;在过渡期限上,规定超过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的,临时过渡费按照2倍标准计发。

  新政取消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制度,调整为征地房屋补偿实施方案审批。取消了行政裁决,调整为由市国土部门作出补偿决定,以提高补偿争议处理工作效率。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