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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定金”套你没商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22 04:05:32

    李先生准备装修房子,他选择了一家大型家居公司的装潢中心。李先生希望进行一次简单装修,大概预算4万元,设计师表示他们都是根据户主的意愿进行装修的,装修质量和信誉都有保证,还让李先生看了同户型的设计图纸,李先生感觉比较满意。
    李先生向设计师提出最好先做一个预算,再决定是否装修。而设计师却表示不能先给预算,除非本人先同他们签署装潢工程定单(设计委托书),并预交2000元定金。
定金
    合同规定,1000元的定金将在工程竣工时退还,但合同同时还规定,设计师上门测量后或完成第一次设计方案后,如果不履行定单将不退还定金。李先生想,反正他是铁了心要装修房子的,不可能出现不履行定单的情况,所以当时就签了合同。合同中有一项填写预算的下限和上限,李先生本想将4万元的上限写上,但设计师表示不用填,他们讲信用,会尽量为客户省钱,并承诺一周内拿出预算。
    而当李先生看到设计师给出的预算时发现竟然达到7.7万元,
远远超过了他的预算,他提出修改预算,看能不能适当降低,但设计师表示这是最低预算,不可能再有减少。考虑到费用问题,李先生提出放弃装修,设计师告诉他,不装修可以,但按照合同定金不能退还,如果想要回定金就必须在该公司购买2万元以上的材料。李先生没有同意,后来追要定金多次均无果。装修公司表示,公司每天都会接到很多装表不,公司每大郡会横剑很多装潢定单,要为每个客户进行测量和设计,如果说测量之后不装修了,设计师就白忙活了。为了减少死单率,他们规定,一旦签了单就必须进行装修,否则将不退还定金。
    李先生的这个案例在现实生活中绝非个案。通常情况下,任  何装修公司对于“要钱”都不含糊,没有签订合同就要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定金”或“保证金”的家装队伍也不在少数。遇到这样的装修
公司,消费者应当选择拒绝合作,转而寻找别的装修公司,不必非在一棵树上吊死。而且消费者需要明确一点:装修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只有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完成设计,然后才能获得报酬,既然设计结果不符合要求,则表示公司没能完成委托,应当退还定金。以“减少死单率”这样的理由将自身的规定和意志强加给消费者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此消费者应当坚决抵制,并果断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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