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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合租5点提示避陷阱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26:16

合租形式一:合租一处完整的住宅

  存在隐患:警惕假房东

  几个同学合租从最开始合租一套完整的住房是最理想也是最便捷的合租形式,但也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房主不是真正房东,很多人自己先以低价租下居室房,然后再高价转租出去,他们可能对房主的付款方式是月付形式,但是转租出去后就要求学生们季付、半年付、甚至年付。这期间,如果出租人卷款而逃,真正的房主没有收到房租,就要收回房子,学生们的损失就严重了。二是暖气费、物业费存在纠纷,6月正值盛夏,很多学生并没有考虑到冬季暖气费问题,到底是自己缴,还是房主缴,暖气费不是一笔小数,承租人一定要事先问清楚。物业费同样如此。

  如果没有通过中介自己找到了房子,那么一定要让房主出示房屋产权所有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并核对两者是否相符合,验证房产证真假可以打电话到房地局查询,看房产证的号码是否对应该房屋。注意,必须看到原件。如果租房人说是房主的亲戚朋友并委托他出租的,也要看房产证及委托公证书。对于暖气费,物业费,一般情况下是由房主缴纳的,事先要商量好并落实到租赁合同中。水、电、煤气、宽带、有线电视费这些日耗费用一般是承租人交纳,签合同的当天,房主应将电卡、煤气卡等交与承租人,并告知各种费用如何缴纳,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合租形式二:第一承租人将一居室转租

  存在隐患:“二房东”谎报租期

  一个人已经租好了住房,但承受不起全部房租,便将其中一间转租出去。我们称其为“二房东”。“二房东”谎报租赁期限,本来房主签半年的合同,然后对承租人说签了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这样,我们可能还在按时缴纳房租的时候,房子本身已经到期了,或者已经到期了,利用一两天的时间差,再谎租给承租人,结果白白交了房租最后还是无处可住。

  解决办法:与“二房东”有约在先

  并不是所有的“二房东”都不可信赖,租之前,了解好他的工作、职业以及要看他与房主签的原始合同,如果表面看不出问题,则一定要与“二房东”签订合同,并注明违约责任,还要留存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二房东”与房主签订的原始合同的复印件。这就需要在租房之前就应该将各自的权利义务标注清楚。如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以及没有按期支付的解决措施;房间如何分配以及公用设备如何共用;公共区域的卫生如何清洁,频次等;如遇留宿客人需提前通知其他人员及作息时间严格控制等,如果可能的话,这些都应该在合同中有所说明。

合租形式三:租床铺

  存在隐患:安全性差

  一人租下住宅,在房间内放入若干上下铺,分租出去。相对于个人来说,价格最为便宜;相对于所谓的“房主”来说,利润空间最大,但对于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学生来说是最不可取的。这是因为同屋住的人互相不认识,所以非常不安全。同时同住的人流动性非常大,不稳定,不利于建立良好的合租关系。

  解决办法:尽早转移

  虽然和别人同住一个屋檐下也只是萍水相逢,不管性格开朗,好交朋友,还是性格内向,独立特行,我们都要适可而止。尽量不和别人发生矛盾。找到工作或稳定下来之后,最好还是和认识的同学或者同事再另寻一套合适的房子。租床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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