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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渗水物业公司就能破门而入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7:36

案例:张先生一家最近到南非旅游去了,昨天回来后发现家里的门被撬开过了,并且被换了一把锁。张先生以为家里出事了,就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说在张先生出国期间家里的水阀坏了,水渗到楼下,物业公司不能与张先生联系上,又不知道张先生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无奈之下只好将张先生家的门撬开将水阀修好。物业公司再三向张先生道歉,并且说如果要换门的话,他们愿意赔偿购门的费用。可张先生觉得心里不是滋味,他想水阀坏了又不是他的责任。张先生想向律师咨询物业公司是否构成侵权。

律师评析:一般而言,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公司在履行管理、维修等职责与个别业主的利益发生了冲突,如果物业公司履行职责的行为,是为全体或多数业主的利益必须实施的行为,在物业公司尽了努力仍无法避免个别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个别业主应当给予配合、提供方便。个别业主在配合、提供方便过程中受到的损害,其他受益的业主应给予合理的补偿,所以,物业公司在实施救火、救人等紧急行为(包括紧急维修)时相关业主有配合、提供方便的义务。

物业公司是否对张先生构成侵权,关键看物业公司撬开门维修水阀的行为是不是必须实施。如果张先生家里水阀坏了造成的渗水很严重,不及时维修的话,会造成楼下邻居的财产损害,在其它方式都不能制止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不得已而撬开张先生家的门维修水阀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当然,物业公司应当注意尽量减少张先生的损失)。如果渗水并不严重,完全可以等张先生回家后再维修,或者物业公司可以不撬开业主的门有其它的方式可以制止渗漏,那么物业公司的行为就构成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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