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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非法团购房 麻烦一箩筐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8:09:19

  真后悔买了非法团购房

  2011年,在山城区某机械厂工作的老李被厂门口一则团购房广告中低廉的购房价格所吸引,在销售员信誓旦旦保证2011年年底前开工的承诺下,交了15万元首付款。老李交钱后,当年年底到现场一看,项目连开工的影子都没有。直到现在,该项目连国有土地使用证都没有取得,老李儿子的婚期被迫一推再推。同期厂里的老刘买了有合法手续、主体已封顶的房子,去年为儿子办了婚礼,现在孙子都抱上了。“现在想想,我当初图便宜买了非法团购房,结果便宜没占到,还耽误了儿子的婚事,真是后悔死了。”老李说。

  2011年7月,市民田先生订购某楼盘的团购房后,也遇到了让他意想不到的情况。“当时看着楼盘地理位置还不错,考虑到孩子今后上学方便,在去售楼部看过户型图纸后,我就交钱订下了房子。”然而一年后,售楼部给出的一个口头通知让田先生很意外。“据说开发商拿的那块地存在一些问题,房子会延期动工。购房者要么继续等下去,要么就把房子调换成开发商开发的另一个小区的,但是房价每平方米要涨200多元。”田先生说,为了孩子上学,他就狠狠心又加钱把房子调换了,可到现在房子也没能如期交房。

  “我去年买了某楼盘的团购房,当时啥都不懂就把钱交了,后来才知道开发商拿的那块地是工业用地性质,按照规定是不能盖住宅楼的。”提到房子,王女士就气不打一处来,“现在真不知道该咋办了,真后悔当初没有去正规售楼部买房子。”

  既然非法团购房的问题这么多,为什么还有人对其如此青睐?开发商又为何热衷于推出团购房呢?对于开发商来说是出于资金需求,对购房者而言,就是图个便宜。和正常商品房销售相比,非法团购房实际上不具备多大的价格优势,反而存在太多不确定因素。市民在参加非法团购时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财力,而收获的有可能是无尽的苦恼,特别是非法团购房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团购的购房者最后只好委曲求全。

  在简易售楼部买房隐患不少

  一间房,两三张桌子,几个着装不统一的人,墙上挂着小区效果图或户型图,就成了某个商品房项目的售楼部。不知从何时起,这种简易售楼部开始出现在我市的大街小巷中,并且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儿子打算结婚了,为了给他买到合适的婚房,最近我可没少去看房子。不过在看的过程中,我发现一些售楼部特别简陋,而且同时在卖好几个楼盘,工作人员看起来也不太专业,不知道他们卖的房子靠谱儿不?”近日,市民李女士拨打本报楼市服务热线咨询。

  11月17日,记者在淇滨区部分路段走访发现,黄河路、淮河路、黄山路、鹤煤大道等道路旁都能发现这种简易售楼部。在华夏南路中段一门面房的门头上,写着某楼盘的名称,有几个人手拿宣传单站在门前的人行道上,不时向过往的市民发放宣传单。如果有人进行咨询,这些人立马热情地将咨询者领入售楼部内进一步了解。

  当记者表示想要买房后,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热情接待了记者。“我们这里销售3个楼盘的房子,可以根据你的具体需要向你推荐。”随后,该女子便不断向记者介绍起3个楼盘的情况来。“其中这两个楼盘近期准备动工,交房时间会晚一些。另外一个楼盘正在卖的两栋楼的地槽已经打好,马上就要出地面,明年年底就可以交房。”该女子说。

  在该售楼部内的墙上,记者只看到一个楼盘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证件均无。而另外两个楼盘的证件则均无任何显示。

  “一般这种简易售楼部卖的是非法团购房,证件大多不齐全,市民购买后一旦遇到问题的话,自身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说。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正规的售楼部里,会在其主要位置悬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如果楼盘售楼部没有悬挂这些证件,说明其手续不完整,不能对外销售房屋。

  三类房屋不要购买

  不受法律保护、无法办理产权、不能正常交易、质量不能保证……手续不全的房屋会给消费者带来很多麻烦,为此,市房管局提醒市民,对手续不齐全的房屋,无论价格怎样,都不要购买。对于以下三类房屋,大家在购买时一定要擦亮眼睛。

  1.非法团购房

  市房管局房地产监察大队负责人称,个别开发商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甚至连最基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都没有的情况下,以低价诱惑购房者进行团购,签订非正式合同,甚至不签订任何合同或者协议。市民购买此类房屋,一旦项目因资金、工程进度等原因无法完工,市民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上市交易、不能自由流通,如果要卖也只能卖给本村村民,或同属于一个集体组织的人,否则不受法律的保护。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在销售时不能像商品房一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消费者购买后也不能进行产权确认。现在我市也存在小产权房,请大家不要购买。

  3.非商业、非住宅性质的房屋

  部分企业或科研单位以自建或联建的方式,在本单位工业、科研等性质的土地上建设房屋,在土地性质还没有转为商业、住宅用地的情况下,就擅自以商品房的名义进行宣传、销售。此类项目极易因项目手续的原因,引发无法按期交房、无法办理产权等问题,购房者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如我市以科研用地立项建设的某楼房,一购房者2007年买的房,直到现在都未取得房产证。

  总之,广大市民在购买期房时,一定要看期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五证”是否齐全,否则自身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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