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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等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7 09:36:00

  有关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等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问:有一部份农民承包期限内的土地被村委会卖掉自己还不知道,村委会的这种行为违法吗?怎么办?

  当然违法:

  按照《村民组织法》第19条规定:村委会提前收回村民的承包地是村里的大事,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这条法律规定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违反。市长、省长、国家主席也得执行。但这个村的村委会胆大包天公然暗地里卖掉村民的承包地。

  怎么办?应该依法起诉这个无法无天的村委会。

  《村民组织法》第19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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