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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皋兰法官下基层解决村民土地纠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8:04:16

“听说今天,兰州的法官要来皋兰法院说说土地纠纷的事,还请来了不少单位,就是要解决咱这个问题的,老李头,你不去听听嘛……”

  “那得去,我家的那个土地纠纷的事,还不知道咋办呢,都不知道去哪说理了。”

  3月28日一大早,皋兰县法院里来了不少村民,就是想知道出了土地纠纷的事,到底该找谁办,到底谁来管。

  在我市的一些地县,土地纠纷案件十分普遍。土地纠纷案件政策性强,传统风俗文化背景浓厚,又兼具各地不同时期不同土地管理方式、方法,在相关土 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完善、不明确、立法明显滞后的情况下,一直是各类敏感性案件的集中体现,也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难点。特别是随着兰州新区的开 发建设,由征地补偿款引发的涉土地案件数量不断增多,矛盾更加凸显。

  针对这一特殊问题,3月28日一大早,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行政庭、立案庭及研究室的九位同志在主管民事案件副院长郝光林的带领下,前往皋兰县处理涉土地纠纷案件。

  当天,皋兰县法院邀请了当地土地部门、土地仲裁部门、经管站,各乡、镇、村、社、村民小组负责人,农民代表以及长期从事土地纠纷案件代理工作的 律师代表等30余人参加这次土地专题研讨会。在郝院长开门见山、真诚相邀及鼓励下,各方面代表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农民承包地四至不明 确、权属不清;土地经营权证、承包合同、登记底册、实际耕种的土地面积、类型相互不一致,且与其他人冲突;承包家庭户内部成员之间分配补偿款或继承纠纷; 外地新移民与原有村民之间因补偿款分配方案引发的纠纷;仲裁委裁决与法院判决效力的衔接问题;土地互换、出租、外包涉及到的流转问题等等。

  针对以上问题,市中院民三庭各位审判长结合审判案例详细地从征地补偿款的性质、组成及分配原则等不同角度进行了一一讲解,行政庭法官也着重讲解了土地纠纷解决的三个途径。

  会后郝光林说,法官下基层开展百姓普法研讨会,对最基层农民土地纠纷诉讼中出现的问题对症下药,最大限度实现人民群众在诉讼活动中的公平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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