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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未婚情人购房故事:千万别忽视婚前购房关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33:17

在刚刚过去的情人节,除了玫瑰花、巧克力之外,与情人共建爱巢成为新的时尚,爱她就给她买房吧,可事实上,有许多人认为买房比谈恋爱难。关注这些未婚情人的购房故事。
故事1 不论双方付款多少均属共同财产
卫若兰刚刚大学毕业,男朋友是刚工作一年的同校师哥。两人已然热恋四年,现在的问题就是房子,卫若兰可以从家里凑够首付,男朋友和她的工资也刚好可以保证月供充足。若兰想到自己付的钱多,所以为了防止日后发生变故,她想在房产证上写自己的名字,但恋人之间并不好谈明白,卫若兰很有些顾虑。
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陈志坚律师说,从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通常房产证上的权利人就是房屋买卖合同上的购房人。具体来看,婚前财产不同于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所以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产权就是谁的。由于婚后其男友也参与还款,所以房产证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还可以进一步写明各占产权的比例;需要做的仅是需要双方一起签房屋买卖合同,一起作为银行共同贷款的还款义务人。
故事2 婚后双方还款属共同财产
潘乾先生今年三十岁,打算和恋爱三年的女友结婚。现在潘先生要用自己的钱付清首付,将来贷款由两个人共同承担;潘先生坚持要在产权证上只写自己的名字,为此两人小有争执。
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卢新叶律师认为这个问题有点复杂,首付款是男方婚前所付(如果有证据证明),这部分房款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贷款是婚后由双方共同负担,即使产权人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婚后双方所共同负担的房款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出现离婚需要分割该房产时,就要把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区别开来,当然女方有权利分割的只是婚后财产部分。如果只写了男方的名字,日后有可能出现纠纷。
所以建议情人婚前购房,如果是一方全额付款,需要做一份书面约定,写明双方将来对该财产的经济分配。这份书面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最好不要怕麻烦或伤害感情去做公证。如果是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偿还贷款,也需要做一份书面约定。
一般是婚前的支付部分按出资人个人的财产计算,婚后的支付部分为双方共同财产,按双方出资的比例计算。
故事3 婚前全额购房属于个人财产
陈楠嘉要买一套住房,她有一个认识半年的男友,现在热恋之中,虽然已租房同居,但日后能否成为终身眷属还不确定。现在,陈女士想自己买房,目的并不为结婚之用,而是为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免去漂泊之苦。目前自己的积蓄加上父母给的钱,可以全额购买一小户型,但她担心会不会结婚之后房子就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卢新叶律师表示,陈女士不必担心,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所取得的财产,无论经过多少年,也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婚前所购房屋(婚前付完全部房款)即使产权证是婚后办下来仍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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