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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小产权房的规定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9:26:36

  关于深圳市小产权房的规定。正在等待政府相关细则的《深圳市人大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决定》中,有关现有“违建”将获转正的相关信息,近日成为深圳房地产业界关注的重要话题。有关深圳允许小产权房转正的报道一出,立即引发了各方关注和争论。市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旨在解决城市化土地遗留问题的相关立法,绝不意味着现有违建转正后就可以等同于商品房一样自由流通。

  据介绍,根据目前的立法目的,在对历史遗留违建问题进行解决时,大部分经过补交罚款以及其他一系列审批手续拿到房产证的原有“违建”,将只有合法的使用权,并非外界所理解的商品房市场流通权。

  立法是为解决历史遗留违建

  不过,深圳市人大也表示,确实有一部分此前因为各种历史问题,应该拿到房产证而没有拿到等情况的原居民房产,将拿到可以作为商品房流通的房产证,但将经过非常严格的程序审查以及确权,并且数目将是“极其小的一部分”,并且都有历史原因。

  对于各界流传的“小产权房”将大量入市的说法,深圳市人大表示,政府正在制定的相关操作细则中,也已经考虑到了这一问题,并将在指定政策上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

  市人大有关人员表示,深圳自2004年启动城市化进程以来,原农村土地已经全部城市化,因此严格来说,已经不存在农村集体土地。而此次人大立法的主要目的,则是为了解决深圳大部分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由于没有明确产权,拿不到合法证件,在用作工业厂房、经营场所时,影响到相关单位的正常审批程序问题,破解制约城市化进程的现有阻碍。

  名词解释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农村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简单理解,“小产权房”应该是指一些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房产。

  目前所说的小产权房。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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