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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9:32:46

  导读:绵阳经济适用房应该如何申请,有哪些条件,程序是怎么样的,找法小编为您详解。

绵阳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家庭成员拥有本市城区范围内常住城镇户口三年以上(单身未婚青年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满28周岁(含28周岁)以上)。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与核准通知书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县(市、区)房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申请购买绵阳市经济适用房的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申请

  申购人首先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提交下列书面证明材料:

  1、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集体户口的,需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的书面证明原件)。

  2、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出具的家庭人口、收入、住房情况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二)审查

  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受理和初审;县(市、区)房管(建设)部门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查;绵阳城区报市房管局复审。

  (三)公示

  街道办事处对申请申报的有关情况在申请人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市、县(市)房管(建设)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在媒体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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