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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伪造合同低价出售新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6:36

  利用市民急于买房和贪图便宜心理,女子蔡某伪造租住房的购房合同,诈骗市民孔女士18万元。昨日,孔女士以介绍客户为名将蔡某引出并扭送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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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6月,家住樊城的孔女士,急于购买一套新房。她听说襄城区一名蔡姓女子正在售卖“经济适用房”,与蔡某见面。

  蔡某自称在襄城区檀溪路有几套经济适用房,每平米售价1800元。随后,蔡某将孔女士带到檀溪路某楼盘新房内参观。

  孔女士心动后当即表示购买两套。蔡某要求孔女士先支付定金4万元、选号费4万元。孔女士付完8万元后,购房一事一直搁浅。

  今年7月,蔡某向孔女士提供了盖有市房管局公章的购房合同,催促孔女士先支付10万元,剩余部分尽快还清。孔女士照办后,催促蔡某尽快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蔡某一直不露面。

  8月17日,蔡某拿着购房合同求证,才得知这份购房合同版式、内容和公章均系伪造。她以介绍客户为名,骗取蔡某信任。

  昨日,孔女士见到蔡某后当即将其揪住并报警。檀溪派出所民警当场从蔡某包内搜出多枚假公章。

  警方介绍,蔡某急于赚钱,租下一套住房,通过伪造证件售房诈骗。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惕“借鸡下蛋”骗局

  民警介绍,骗子先以短期合同、小额租金租下一套住房,然后冒充房东伪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将该房屋用长期合同方式转租给新房客,从中诈骗牟利。

  这类“借鸡下蛋”骗局之所以能得逞,就是利用受害人想购买低价房的心理。不法分子大都谎称能买到经济适用房、优惠房、内部房,通过收取定金或房款的方式骗取购房人的钱财。

  民警提醒,购房骗局金额巨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购房前要查验售房人的身份以及房屋是否符合交易条件。向售房人所在单位、周围邻居求证。对于委托售房的,应及时与委托人取得联系,不要轻信委托证明。(记者 张凡 通讯员 郑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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