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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发包方拖欠工程款 包工头雇人蹲守引发冲突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7:15:16

  “眼看快过年了,发包方负责人丁某拖欠的工程款还没有下文,没办法,为了讨薪,我只好雇人在他有可能落脚的地方蹲点守候,6日上午10时10分,终于看到丁某的踪影,没想到在讨要工资的过程中,还发生了冲突,最后还闹到派出所。”6日下午,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派出所,包工头陈某向商报媒体介绍了讨薪的艰难。

  据陈某介绍,2013年3月至2014年4 月,他带工人到海口市西海岸一房地产项目二期做钢筋工作。因为是垫资工程,施工过程中,他发现亏损,便提出中途退出,跟丁某协商后在合同上附加了补偿款 15万元的说明,丁某还签字表示同意。然而,从去年退场后至今,他和其他工人仍有20余万元工程款没有领到,其中包括丁某签字同意的15万元补偿款。

  陈某称,为了讨要补偿款和工资,从去年9月下旬,他就一直找丁某,但始终没有着落。打丁某的电话,要么不接,要么说人不在海口,没办法,去年12月下旬,他雇2人寻找丁某有可能落脚的地方,6日早上,在海甸岛二东路一路口早餐摊发现丁某的踪影。之后,他和工人尾随丁某来到位于海甸二东路某住宅小区的 19层楼。

  “我们知道这是丁某的女朋友家,丁某躲在屋里始终不肯出来,我们只好在门口等,后来丁某的女朋友和家人推我们走,对方还把我的脖子挠伤了,最后我只能报警。”在派出所,陈某边指着自己脖子处的一处伤痕边这样告诉媒体。

  在派出所,媒体见到了丁某。丁某称,5日晚刚回到海口,6日上午,陈某便带来数名工人堵住女友家门口,考虑到人身安全,等民警到场后他才敢出来。丁某的女友称,陈某脖子处的伤痕,是其和家人争执时碰到的。

  丁某解释称,根据结算结果,只拖欠15万元补偿款以及4000多元工程款,并非陈某所说的20多万元。而关于这15万元补偿款,主要该项目是他和一个大老板曹某合作,曹某占80%的股份,他只占20%,他当初的签字,曹某不认可,也不答应付这笔款,就这样导致双方的纠纷。

  媒体随后电话采访了曹某,曹某称,对于这15万元的补偿款,他不清楚,所以就不能支付,并强调,只要合同里面有的,他认可,合同外的,他不予认可。

  媒体还电话采访了该项目的总承包中城建六局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已与承建方结清工程款。至于20多万元的工程款,那是丁某和陈某之间的纠纷,应由他们自行解决。

  截至媒体离开时,双方仍在派出所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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